百事中文网 > 盛世芳华 > 说一下最近的感想。

说一下最近的感想。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百事中文网 www.bskzw.com,最快更新盛世芳华最新章节!

    说一下最近的感想。

    行文至今,有些心里话想跟姐妹们分享。

    《盛世芳华》,我对它的定位是带着玄学金手指的宅斗文。

    宅斗文发展至今,已经七八年,爱好宅斗文的读者众亲们,对宅斗文非常熟悉,甚至比我读得多。

    宅斗文里,女主生活的家庭、社会等各种“规矩”,大家耳熟能详。

    正是因为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我收到一些意见的时候,很忐忑不安,怕大家对这本书失去信心,故而我很想一一跟大家解释。

    ***

    第一,说一说内宅女眷与外男。曹广谱住到了陆家,陆其钧的小妾和女儿们出来相见,被视为“不规矩”,我并不是很认同。

    读者亲们可能都知道“女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出中门;男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入中门”,有些小说中将它视为古代的“社会规矩”,其实不然。

    这句话,是明代杨继盛的一条家训。家训,还能保留到后世的资料里,说明它罕见,而且新奇。就像我们现在,只有奇怪、不常见的事情,才能上新闻。

    正是因为它作为一个普通谏臣的家训而保留下来,说明这个“规矩”,在当时社会是新鲜事,并不是全社会约定俗成的。

    由此可以推断,亲戚朋友家的男子,得到了主人家的允许,进入人家里,不是什么大不韪。

    至于女眷跟亲戚朋友家的外男能不能碰面,暂时我还没有查到具体资料说“不能”的,那么我从就举个“能”的例子。

    一般举这种大家庭规矩上的例子,用红楼梦比较有说服力,那么就说个红楼梦里的。

    在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开端,一群姊妹们在一起玩,突然仆妇来说,“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大家都去王夫人的上房认亲。

    文中,薛宝钗和李纨跟婶母姊妹叙离别之情时,黛玉一个人黯然伤神,宝玉安慰她,安慰完了之后,宝玉直接回了他的院子,对他的丫鬟们说:“你们还不快看人去!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那个样子,他这叔伯兄弟形容举止另是一样了,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

    这里,宝玉一直在内院,根本没出去,可见他是在王夫人那里见到了薛宝钗的堂弟薛蝌,还让他的丫鬟们去看。

    既然薛蝌在王夫人上房,那么一起来的邢夫人的兄长、王熙凤的兄长王仁,肯定也在。

    这么多外男进了内院,黛玉啊探春等姑娘家,这些人并不是她们的亲戚,她们也没有避开。

    以此可见,我文中曹广谱到了陆家,大姨娘、六姑娘、四姑娘和七姑娘出来相见,并不是什么“不规矩”的事。

    ***

    第二,说一说妾室的地位,以及“以妾为妻”。

    先说说妾室的地位。

    以明朝为例子,妾室的确一直都是奴,哪怕她儿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妇女封诰之制中,确有明文规定:“国朝定制,母止封两人,即嫡母与继母。若是生母为妾,则无得封诰之例”,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两代,均无此制”。

    至于妾室能不能跟家主和嫡妻一块儿吃饭,没有律法明确规定说“不能”,我认为“能”,那么我还从红楼梦里去挖例子。

    红楼梦第七十五回中,中秋节,“贾珍煮了一口猪,烧了一腔羊......褥设芙蓉,带领妻子姬妾......贾珍因要行令,尤氏便叫佩凤等四个人也都入席......”

    大家知道,贾珍是丈夫,尤氏是妻,佩风等人是妾。她们一起入席吃饭,红楼梦里也是这样描述的,并无不妥。

    至于“以妾为妻”,准确是说,官员的妻子去世了,或者和离了,他将妾室扶正为正妻,写上了族谱,这才叫“以妾为妻”,是要受刑的,法律是不准的。

    但是,我看到很多姊妹们误以为,“以妾为妻”是在家里日常生活中,对小妾比较好,让小妾管家、不让妻子之类的。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这种情况,哪怕你去官府告,也告不赢的。就好像我们现代,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娶两个老婆是犯法的。但是,只要男人和小三没有领证,哪怕他把钱财都给小三管着,他履行了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妻儿去法院告他,法院也不会给他判“重婚罪”。

    至于“宠妾灭妻”,我暂时还没有查到这个词的来源,姐妹们谁知道它出处在哪里,求告诉我。

    所以,陆其钧一家人凑在一起吃饭,妾室和主人坐了一桌,且不说他们七年来一直那么过着,单说当时的社会律法,你可以从道德上谴责,但是不犯法。

    ***

    第三,说下陆其钧脚踢嫡女。

    我看到有书友觉得,这个行为很不“规矩”,古代女孩子很娇气的,这种写法不正确。

    那么,我们先说下“规矩”。规矩、律法,都是统治者用来约束百姓的工具。在君权、父权制度的古代,君主、父亲打杀儿女,都是不犯法的,何况踢两脚?

    只有跟你身份平等,或者比你低等的人,你才有资格讲规矩、*律。跟权势绝对凌驾在你之上的人,去谈规矩,我觉得是无用的。

    别说古代,现在社会也不是这样吗?例子就不举了,容易和谐,反正大家都懂,法律到底是约束哪些人的。

    所以,陆其钧是个渣父亲,但是他的行为,没什么规矩不规矩。

    ***

    说了这么多,我绝不是要表明自己要另辟蹊径,写个不同样的宅斗文,我没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种能力。

    我从前也写过一板一眼的宅斗文,认认真真遵循宅斗文里约定俗成的“规矩”,可是看了几本资料之后,我渐渐发现,那些我们读者心中不能僭越的规矩,某一些是没有明确史料佐证的,它往往带着断章取义,或者干脆是以讹传讹。

    而且,规矩啊律法啊,都是分朝代的,唐宋不行的东西,明清未必也不允许。就像我们的社会,三十年前和现在,不管是法律还是社会道德,都有很大的改变,对吧?

    所以,那些我觉得不合理的“古代规矩”,我不再遵守了。姐妹们以后看到哪里的章节,和你的想法有入出,可以留言告诉我,我分析给你听,对错咱们再议。

    写了这么多,都两千字了,顺便求个今天的推荐票,另外,周一我还是要爬新书榜,姐妹们请多多投票支持,今天还是会双更的。

    另外再补充一个,“哥哥”这个叠词,出现在古言里,大家会不会觉得很现代化,有点违和?不过,《水浒传》里都是这么叫的。

    最最重要的,求推荐票!!!兄弟姐妹们千万别忘了走在这里,投推荐票,周一的推荐票至关重要,拜托大家了!!!

本站推荐:首长红人默读国民老公带回家惹火999次:乔爷,坏![综]金木重生邪王追妻:废材逆天小姐一号红人豪婿斗罗大陆续集之史莱克七怪成神之路蓝峰狂龙

盛世芳华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百事中文网只为原作者15端木景晨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15端木景晨并收藏盛世芳华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