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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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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八,黄历是是个难得的黄道吉日,利婚丧嫁娶,利远行。天方亮,沈妙就被惊蛰和谷雨唤醒,要为她梳妆打扮了。

    原本沈妙以为,前一夜无论如何她都是睡不着的,谁知道真的那一日来临,她却睡得分外香甜。倒是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孩童时光。

    因着睡得好,脸蛋看上去越发水灵,气色也极好。白露和霜降给沈妙拿来一些精致的糕点,糕点都做的小小的。白露道:“姑娘先吃点垫垫肚子,今儿个嫁礼繁琐,途中可不能饿着了。”又端起一碗小小的粥,道:“这是夫人一早起来亲自给姑娘熬得冬粥,喝了吉祥如意哩!”

    沈妙就端起碗来,慢慢的喝起来。心中却不免有些感慨的。

    前生她嫁给傅修宜,是和家人赌气哭闹,逼得沈信最后没法子才只得答应。可是这一门亲事,到底是看热闹的多,祝福的少。罗雪雁那时候被她都气病了,勉强撑着来做完整个嫁礼,哪里还有心思熬什么粥呢?

    不像现在,府里上上下下都一派欢喜,尽心尽力的为她劳碌。沈妙自己都恍惚觉得,这门亲事似乎是极好的。

    将将吃完,罗雪雁就进来了,身后跟着个中年女子,这女子看上去容貌并不十分出众,却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她身上,穿戴也是极为讲究,让人一看便记在心底。

    “这是定京里的梅娘子,”罗雪雁笑道:“今儿个特意来为你做喜娘的。”

    沈妙微微有些诧异。

    梅娘子是定京城里一个十分有名的人,她出自官家却自小就不顾家中反对开始经商。而做的生意正是胭脂水粉,衣裳首饰。定京里长养着无数娇娇女儿,官家的千金不缺银子,只要能满足她们的爱美之心。

    而梅娘子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恰恰又是最好的,独一无二的。梅娘子虽是经商,却无人会小瞧她。

    而梅娘子最出众的手艺,却是给人上妆打扮。曾经明齐有位王爷娶妃,那妃子曾与梅娘子有些交情,因此就由梅娘子做了她的喜娘,于是后来就有人说,那王妃的新娘模样,大约是明齐开国以来最美的。

    可是梅娘子作对方的喜娘,不过是因为对方与她有过交情,而旁人就没有那么多好运了。这么多年,梅娘子还从没当过旁人的喜娘。

    沈妙心中诧异,笑着道:“没想到梅娘子愿意赏脸。”

    梅娘子含笑道:“王妃可别这么说,奴家一见王妃,便觉得甚是投缘,想过来讨个彩头,才腆着脸过来的。王妃不嫌弃奴家的手艺,奴家就心满意足了。”

    这些商人自来嘴巴就厉害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沈妙自然不相信什么投缘之词,想着莫不是沈信给这个梅娘子出了大价钱,可转念一想,梅娘子似乎并不缺银子,就连做生意都只凭心情,又哪里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的好处呢?

    正想着,梅娘子却已经上前来,笑着道:“王妃,这新娘子的行头可复杂的很,劳烦先将嫁衣换上,奴家才好为您添妆。”

    罗雪雁就忙催促着沈妙过去。

    换好衣裳,绞面,盘头,换首饰,一层层的扑脂粉。

    梅娘子一边给沈妙梳妆,一边笑着道:“奴家这些年也瞧过不少的姑娘呢,官家千金小姐也都问奴家买过首饰脂粉的,定京的小姐们奴家都见过,竟无一人比得上王妃的气度。”她笑了笑,又对罗雪雁道:“夫人别怪奴家多嘴,王妃瞧着和夫人不大像。夫人爽朗率真,王妃却雍容华贵,便是宫里的贵人们也都逊色几分。”

    听人夸奖自己女儿,罗雪雁自然是高兴的,不过都说到宫里去了,罗雪雁谦虚:“哪里就有那样好呢,只是娇娇自来沉稳,是比她爹长进多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梅娘子给沈妙描眉,道:“有的人虽然身份高贵,可是骨子里却没有那个重量,不过是端着架子,衣裳一脱,首饰一扔,那就和平头百姓没什么两样。有的人却不同,便是布衣荆钗,什么都没有,往那儿一座,还就是高高在上。我观王妃,就是后者。”她一笑:“瞧着是大富大贵的命哩。不过今儿夫人也放心,定然不会布衣荆钗的,这么好的嫁衣,这么好的首饰,我梅娘子若是不给王妃画好妆,就是自砸招牌。总要让王妃成为定京头一份!”

    沈妙一边任由梅娘子摆弄,一边听梅娘子说话,想着这梅娘子似乎还挺会观人之术,不觉有趣,便细细听着她们交谈。

    这新娘的妆容足足化了半个时辰。

    便是看着轻薄的脂粉,也得拿羊毛做成得小笔刷头细细扫了,胭脂也是最自然得,眉如新月,唇如花瓣,最让人觉得好看的还是眼睛了。沈妙眼睛本就长得清澈分明,瞧着会有种初生小鹿般的纯粹,而今日梅娘子却为她轻轻勾了眼尾,还是一样的纯净,却平白多了几分雍容。

    到很有些母仪天下的感觉。

    罗雪雁被自己突然跳出来的这个念头惊了一惊,梅娘子笑道:“眼下这会儿就没什么事了。过会子添妆的人该来了,夫人先在这里陪陪王妃,奴家去寻点儿香叶过来,要做新鲜的香叶给王妃佩戴在身上的。”

    罗雪雁应了。

    沈妙坐在桌前,罗雪雁看着镜中千娇百媚的女儿,又是高兴又是舍不得,只牢牢的握住沈妙的手,道:“娇娇,今儿你就要嫁人了,娘有几句话要与你说。”

    沈妙道:“娘说,我听着。”

    “女儿成家的时候,做母亲的都要交代几句话的。不过当初娘嫁给你爹时,你外祖母已经过世了,娘只有兄弟没有姐妹,几个嫂嫂又年轻,所以没有人跟娘说这些话。”罗雪雁有些唏嘘:“所以这些话都是娘自己摸索出来的,也不知对不对,不过还是与你说一说。”

    “夫妻相处之道,贵在一个坦诚。我和你爹这么多年,对彼此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如果发现对方有秘密,不要心急的追问,要等一等,耐心些,他会说与你听。”罗雪雁慈爱的拍了拍沈妙的手:“娘知道你的性子稳,这是好事,不容易被外物影响,可是感情一事,不是一个忍字就能解决的。你若是喜欢他,会在乎他的一举一动,会不由自主的跟着自己的心做事,就不会这么稳了。”

    “坦率些,直接些,不要觉得害羞,也不要害怕,那是你的丈夫,是你要共度一生的人。”罗雪雁顿了顿,又道:“景行跟我保证过,有了你之后,不会再有别的小妾通房,说实话,我并不信任他。身为皇室,后院中怎么会只有一个女人。只是如今事已至此,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

    沈妙垂眸,又听罗雪雁道:“可是我们沈家的女儿,绝不会委曲求全。若是你的丈夫他的后院里有了别的女人,你可以嫉妒,可以吃醋,可以与他大吵大闹,说什么贤妇大度,全都是狗屁,那不过是世人约束女子的不公平交易罢了。如果有那一日,你就不必在心里将他当做你的丈夫了,管不了别人的心,总能管住自己的,其他的,你若是想要和离,爹娘也会帮你。”

    沈妙先是惊讶的看着罗雪雁,随即心中又失笑起来。是了,罗家没有通房小妾,罗雪雁从小居住的环境就让她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罗雪雁的这番话听在别人耳中只怕要惊世骇俗了,沈妙却觉得十分温暖。

    罗雪雁总考虑的是她的感受,不会让她委屈,至于旁人如何,与她何干?

    再想想傅修宜的生母董淑妃每每要求她这个要求她那个,要求她贤良大度,在刚成亲不久就主动给傅修宜招罗侧妃,实在是对比鲜明了。

    罗雪雁从袖子里突然又掏出一本小册子,道:“娇娇,这个……。这个你且收好,等着嫁礼完成之后,寻个空闲的功夫将它看完。”

    沈妙还有些奇怪,顺手接过来,随口问:“这是什么?”

    罗雪雁涨红了脸,支支吾吾道:“你需要明白的东西。”见沈妙作势要打开,又连忙一把按住沈妙的手,道:“现在别看!晚点……。晚点你一个人的时候再看。”

    沈妙点了点头,正还要询问几句,瞧见罗雪雁不自然的脸色,猛地明白过来,脸上倒也是火辣辣的。

    春图,她是没有看过的,前生成亲的时候整个沈府都是一片乱糟糟的,连这个小册子都忘记戴在身上。后来成亲当日傅修宜又没有与她圆房,就更别提看这个了。

    她和傅修宜的圆房都是匆匆忙忙,傅修宜都极为敷衍。沈妙虽然没有看过春图,后来却也听闻人说过的,还有夫妻二人一同新婚时候研究春图摸索,这些她都没有体会过。

    倒没想到再结一次亲,却连上一世的遗憾也圆满了。

    罗雪雁和沈妙正都有些尴尬的时候,自外头却有脚步声传来,罗潭拉着冯安宁走了进来,见罗雪雁也在,就道:“姑母,我们来与小表妹送添妆来了!”

    罗雪雁正是尴尬,见二人解围刚好松了一口气,便笑道:“那你们先说说话,我出去一会儿再过来。”

    罗雪雁离开后,罗潭围着沈妙打了个转,惊叹道:“小表妹,你今日也实在太美了吧!简直要把仙女都比下去了!”

    “不错。”冯安宁一向挑剔,又是鸡蛋里挑骨头的性子,这会儿竟也跟着点头,道:“在明齐算是头一份了。”自从被沈丘甩了冷脸后,冯安宁就来的少了,不过这回沈妙出嫁,她心里虽然惧怕沈丘,却还是鼓足勇气来了。

    “听说是梅娘子给你做的喜娘。”冯安宁道:“难怪这样好看,连我都认不出了。”

    “小表妹本来就生的好看嘛。”罗潭笑嘻嘻的从背后拿出一个匣子来,道:“这是我送给你的添妆!”

    沈妙将匣子打开,那是一个铁疙瘩一样的玩意儿,却不晓得是什么了。沈妙还没说话,冯安宁就率先开了口,问:“这是什么?你拿这么个给沈妙,也实在太寒碜了吧!”

    “你懂什么?这个东西叫指南针!”罗潭道:“和军营里用的那种只能指个大概的不同,这个可以指的很精确的。是从东域海上传来的东西,说是现在只在船队中用,凌表哥拿了十只回来,说是要让工匠多做些给军队里。我好容易才求来了一只,你不要就算了!”

    沈妙忙将匣子一合:“多谢你。”

    罗潭撇了撇嘴:“我是觉得,小表妹你本来就什么都不缺,睿王又送了那么大一份聘礼,就更不缺了。送个金银首饰什么的,比不上睿王的,我送了也不过是自取其辱,倒不如送个实用些的。这个指南针你拿着,大凉人生地不熟的,哪一日若是走丢了,说不定会派上大用场呢。”

    沈妙一笑:“说的很有道理,这个比金银首饰更特别。”

    罗潭洋洋得意的看向冯安宁:“冯大小姐,你送的是什么,也拿出来给我们瞧瞧开开眼界啊,如果是什么金银首饰就算了,忒没趣儿。”

    冯安宁瞪了她一眼,不服气道:“一个指南针算得了什么,我们冯家什么没有,怎么会送那些俗气玩意儿。”

    她把自己的匣子打开,从里头拿出一个小瓶来,道:“这里头有三粒归元丸,归元丸可知道吧,前朝大医儒做出来可续命的东西,有价无市呢。”她把瓶子连同匣子一同往沈妙手里一放,嫌弃道:“你的性子这样不讨喜,在明齐就有人追杀,更别说是大凉了,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就吃一粒归元丸,总归是能救你一命。”罢了,又补充道:“不过想来祸害遗千年,你应当会活的很久。”

    沈妙微微一笑:“多谢了。”冯安宁话说的别扭,可是心思却是好的。沈妙笑的归元丸的珍贵,傅修宜曾经就用一粒归元丸收买了一个他很想拉拢的幕僚,一粒药丸就值当一个人才,可见而知其价值。冯安宁一拿就拿出来三粒,也实在是很大方了。

    冯安宁闻言,眼圈却是一红,道:“此去一别,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面了,你在明齐没什么朋友,我既然是认识你的,自然不能让你脸上无光,送的添妆也不能拿不出来……”说着说着,却又是哽咽了,偏还要说:“我可不是舍不得你,不过是觉得送了你这么份大礼,你却不能给我成亲添妆,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沈妙哭笑不得,就道:“你要成亲,我总也会托人给你送添妆回来的,也会时时与你写信,不会让你白送的。”

    冯安宁这才稍稍好了些。

    沈妙忽而又想起了什么,从袖中摸出一封信来,对冯安宁道:“现在就有一封,今日之事完了后,你将这封信看了,再让你大哥看了。”

    罗潭和冯安宁同时一愣,罗潭笑嘻嘻道:“难道小表妹是觉得对不起冯大哥,当初没答应冯大哥的求亲,所以特意写封信来表达歉意?”说罢又摇头:“可是又为什么让安宁看啊?”

    “这就别管了。”沈妙道:“今后若是有麻烦,你就来沈宅找我大哥,我大哥总会帮上忙的。”沈妙记得,前生冯家的结局可不怎么好,冯安宁更是嫁了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最后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了。如今重来一世,她和冯安宁到底也算朋友,只能将能提醒冯家的事情都记在信中。这封信由冯安宁拿出来只怕冯老爷会以为冯安宁是胡闹,可是由冯子贤拿出来就不一样了。冯子贤到底已经入仕,冯老爷相信冯子贤的才能,总要对这件事认真相待的。

    至于沈丘,沈妙不在明齐,也就只能劳驾自家大哥帮忙照应着冯家一二了。

    冯安宁闻言却是红了脸,嘟囔道:“那么凶,谁要他帮……。”

    这话却没有被沈妙听见。

    沈妙没有姐妹,在明齐朋友又更少,来添妆的大多都是看在罗雪雁的面子上,那些小姐想要讨好沈妙才过来。送的东西也大多是一些金银首饰,见了面,嫉妒者有之,羡慕者有之都纷纷赞叹沈妙的嫁衣和新妆。

    等这些来添妆的女子说完话后不久,吉时到了,来迎亲的车马队都已经到了沈宅的大门口。

    罗雪雁和梅娘子都进来,梅娘子为沈妙盖上盖头,沈妙左右两手都被这二人搀扶着,慢慢朝外头走去。

    沈宅门口今日真是分外热闹了。

    定京外人空巷,不过就是为了看沈家的女儿出嫁,沈宅门口都被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百姓们纷纷议论。

    “今儿个沈家五小姐出嫁的排场可大了,瞧这外头的车马,都不像是普通人用的起的。”

    “你看打赏的香囊里都是碎银子,不是铜钱,就晓得这嫁礼不同寻常。”

    另一人就插嘴道:“排场能不大么?且不说沈家本来就风光,也不看看沈五小姐嫁的是什么人,那可是大凉的亲王。听闻大凉土地富饶,原先还不信,眼下却是不得不信了,大凉一个亲王娶妻,弄的比咱们皇上娶亲还要盛大,可不就是在打咱们陛下的脸么?”

    “嘘,这话可不能乱说,心里晓得就成了。”中年妇人道:“听闻那大凉睿王送的聘礼足有整整九十九台,也不晓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哎哎哎快看,来了!”

    明齐的嫁礼上,是要“送聘礼”的,在成亲当日,有人将聘礼一台台的抬到新娘的娘家,让众人过目,也让周围人看的清楚。因此,聘礼越是丰厚的人家,女方和男方也就越是有脸面,想着,当着天下百姓的面儿,送了这么多聘礼,新娘脸面上有光,新郎也得意,皆大欢喜。

    因此,也有人为了做面子,在成亲当日故意拿空的箱子当做是聘礼来送人。

    不过今日却不是了。

    因为那一台台的聘礼,全都是箱子大大的敞开着,让人将里头的东西瞧得一清二楚。

    古玩、书画、首饰、家具、珠宝、衣裳、白银……。应有尽有,满满的一箱箱压得密密实实,一点儿水分都不掺。几乎看的人红了眼。

    可是谁都不敢动手,哪怕是最嚣张的盗贼强盗,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抬着箱子的小厮周围,站着的全都是大凉的军人,士兵们穿着厚厚的铠甲,宝刀出鞘贴在身边,不怒自威,脚步整齐,似乎只要是有人心又不轨,就会立刻将来人拖出来斩杀。

    这等威名凶悍,让人不敢近前,人群自发的让开一条道,让这些抬着聘礼的人通过。

    有人就好奇,真的拿手指一个个的数着:“一、二、三、四……。”长长的队伍似乎怎么也到不了尽头,人群中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一直到最后一个,有人喊了出来,道:“是九十九台!九十九台聘礼!”

    九十九台聘礼!

    当初太子娶太子妃的时候,也不过才五十八台,这都几乎多了一半儿,可是睿王只是大凉的亲王,那若是大凉的皇帝成亲,又该是多大的排场?不过不用管大凉的皇帝如何,眼下沈妙嫁个人,已经比明齐的皇帝有排场多了。

    人群中不由得爆出阵阵惊呼,可想而知,今日之后,沈妙的这次风光大嫁,只怕要成为明齐无人可以超越的一次盛景了。

    周围看的人群中也有正值芳龄的少女,更别说今日来添妆的那些官家女儿,俱是看红了眼睛。哪个女子不盼望着一次风风光光的亲事,女子总归都是有些虚荣的。

    可是谁又能想到,当初沈家那个蠢笨的,比不上自家堂姐,甚至于总是被嘲讽笑话,被定王不屑一顾的沈妙竟然能嫁得这样一门好亲事?

    要知道当初傅修宜对沈妙冷淡不已,沈妙却越挫越勇,可是被全定京的人当做笑话看。

    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以后的事情,现在谁能说得清呢?

    有人就道:“当初沈五小姐爱慕的不是定王殿下么?只怕现在自己心中也在庆幸吧,要知道定王殿下自来清简,若是沈五小姐嫁给定王殿下,只怕如今这样排场的百分之一也不到。”

    这话好巧不巧,却被人群中的傅修宜听到了。他的面上倏尔浮起一丝怒气,又很快忍耐下来。

    他的清简是做给天下人看的,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好名声,若是从前听到人这般说,傅修宜只会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成功了。可是今日在这里,在这个时候说傅修宜清简,傅修宜便生出了一种恼怒的感觉。似乎在说,他远远比不上睿王似的。

    昨日派出去的查探的侍卫到现在还没回来,傅修宜晓得,事情大约是败了,他一边派人去寻手下的下落,一边却又不得已来参加沈妙的亲事。

    他也想看看,这个大凉的睿王能嚣张到什么程度。

    却没想到,睿王他真的敢。

    竟然用这样大的排场来对比,越发显得明齐皇室的小气,这不是在明晃晃的打皇室的脸做什么,可恶的是,这还不能说什么,因为睿王不是明齐人,明齐的规矩管不到他。

    他又看向沈宅门口,被罗雪雁和梅娘子搀扶着走出来的沈妙。沈妙正在跨火盆,小心翼翼的提脚,免得烧了裙裾。

    她的动作小心又狠缓慢,仿佛对待这件事情极为认真似的。周围的人都在惊叹沈妙这身嫁衣如何如何璀璨流光,傅修宜却觉得心中涌上了一股难以说清的感觉。

    他突然觉得这一幕十分刺眼。

    可这是为什么?对于沈妙,傅修宜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最初的时候沈妙追着他跑,他厌恶蠢笨的人,不过是想借着沈家的兵权利用她。后来突然有一天,沈妙就不追着他了,然后傅修宜就发现,他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沈妙。沈妙非但不蠢,还很狡猾。

    沈家也很奇怪,明明是握在手里的一颗棋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从手里逃了开去,还在楚河汉界的另一边自成一派,对他对峙着。

    可那都和感情没什么关系。傅修宜在大业未成之前,是没有任何心思耽误与儿女情长的。

    可是这一刻,傅修宜竟然有一种冲动,想要一脚踢翻那火盆,因为他隐隐觉得这一幕是不正确的,似乎哪里出了错。

    正当他有些抑制不住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时,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他回头一看,便见自动分开的人群让出一条小路,而从道路的尽头,有人鲜衣怒马而来。

    那个人拉着缰绳,大红的锦袍如烈火般炙热,自远处快速驾马奔来。衣袂飘飘,姿态优雅却热烈,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

    众人皆是哗然。

    那人却在离沈妙一步之遥的地方猛地拉紧缰绳,马蹄蓦地止蹄,看得人一阵惊呼。

    年轻男人高坐骏马之上,银色面具也被大红的袍子映得微红,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马背上微微俯身,朝着新嫁娘伸出一只手。

    懒洋洋的,以不可抗拒的姿态开口。

    “来娶你了,沈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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