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战争与和平 第二十四章 厉州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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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战争与和平 第二十四章 厉州告急
黑吉斯和洪烈帝国这一战,都是竭尽国力倾巢而出,黑吉斯前期投入已达200万,洪烈军则将举国兵力集中在边境上,双方交战人数在初期就骇人听闻地达到了300万之众,这一场仗不打到最后绝难善罢甘休这是两家主帅心知肚明的。
在戈壁一战,洪烈军仗着地利占了一些便宜,但是在黑吉斯看来这点损失几乎可以在忽略不计的范畴,随后洪烈军入城驻防,虽然说白了就是一次败退,但双方在正面战场交手的时间很短,都未伤筋动骨,就像两个亿万富豪约好了在拉斯维加斯豪赌一场,初次见面一人扔了20块钱锅底就不欢而散了,这场赌博想要继续进行下去,主战场无非就是攻城守城之间,所以黑吉斯进攻强度猛烈一些我还能可以理解——手里筹码多的那一个人,永远希望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但是如此频繁还是让我始料未及。
我一杯茶还没来得及嘬上一口就闻城外战事又起,无奈只好放下茶杯对来人道:“你先去吧,我随后就来。”
此刻我剑气已退,就算登城也对洪烈军没什么实质性帮助,但我深知城上的士兵也许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战力超群的剑神,技艺高超的杂技演员高空表演时腰里都会系上一条保险绳,虽然一千次表演里也用不着一次,但是没有它演员就会抓狂,而我,就是那根绳子。
果然,当我再次登城之后,已经疲于战斗的士兵们又个个焕发出无穷的勇气,黑吉斯进攻虽猛,始终像在湿地里勉强燃烧的一堆火焰,被压着打得很惨。普奇雄说得没错,攻城战打得其实是人心,你只要能找到一座城池的薄弱点那就事半功倍,这个薄弱点不是说西边的城墙比东边的城墙矮一点薄一点,而是城上守军的状态。城上的一方永远占有地利,但大多时候利就是弊,当攻方第一个士兵冲上城头时,那么守军的心态就会变——在这么有利的地形下都被对方给冲上来了,我们是不是要败了?所以守方军队几乎都是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把敌人阻挡在城下的,一但攻方的士兵冲上城头展开鏖战,那么一座城墙的防护作用也就被忽略了,这往往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只要再前进一步就等于破城成功,攻方是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虽然我什么都不用干只是在城头来来回回地瞎逛,但我的参战无疑鼓舞了士气,使得士兵认为无论如何城池都是安全的,因为有了这样盲目乐观的信心,抚州城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牢不可破,我们在兵员和物资上并不匮乏,15万人驻守在这里,只要信心不失,黑吉斯唯一破城的可能就只有把城墙推倒或者撞开城门,而那样的几率很小!
经过一个时辰的激战,黑吉斯的进攻力度渐渐疲软,最终丢下几千具尸体偃旗息鼓。
同样疲惫不堪的洪烈将士们休整着歪斜的盔甲,运送伤员、补充羽箭滚木,没有多少人再有欢呼雀跃的精力,但每当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每个人都会朝我投来尊敬的目光。
我朝城下看了一眼,已经懒得再去思考敌军这一次冒昧的进攻到底有什么目的了,黑吉斯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我从一个大惊小怪的新手锻炼成了一个神经强韧的死神,只不过双方付出的代价都不小……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两天,洪烈帝国的士兵们也似乎习惯了对方漫无边际的进攻,两天中我只出过一次手,那是因为黑吉斯出动了一支2000人的敢死队,他们不着任何防护,推着一辆巨大的滑车朝抚州城的城门撞过来,滑车上绑了一棵四人合围也抱不拢的巨木,这些人分成两队排列在滑车后面,然后一个推一个后背操纵着这个庞然大物横冲直撞,笔直的木桩、削尖的顶端,再加上这两队人组成的圆阵,使那东西看上去既富有攻击力又充满侮辱意味,我果断出手把它太监掉了……
这段时间里信州的战报也不时传来,我们忙着守城的时候史存道也没闲着,澹台朗的进攻频率和吴司中的出奇地一致,我根本抽不开身再去帮助信州,让我奇怪的是厉州一直没有音讯,也许是因为秦义武所部大多是骑兵所以对攻城并不在行?
可是第三天一早我的猜想就被打破了,一名风尘仆仆的通信兵从厉州带来了史动的口信给我,内容只有四个字:厉州告急!
其时吴司中部队正在对抚州城展开第n次攻打,我就站在城头上观战,我给送信的人递上一碗水,让他别着急,一边问:“我三叔那边这么快就顶不住了?”
那人喝了一大口水,不住摇头道:“不怨史将军,他和弟兄们都尽力了,史将军要您尽快赶到厉州,否则全城百姓就要遭殃了,这是他的原话。”
我看看城下进攻正猛的敌军又看看普奇雄,心里十分为难,如果我这会走开肯定是对士气有负作用的,万一抚州有失那岂不是顾此失彼?
普奇雄看出了我的顾虑,对我说:“迪载,你尽管去吧,这边有老夫盯着短时间内晾还不至于出什么漏子。”
送信那士兵也道:“剑神将军快点吧,史将军不到万不得已本来是不想向您求救的,一但厉州城破,我们当兵的还能撤退,城里的百姓可就完了!”
我再不敢犹豫,找个僻静的角落鼓捣出剑气便向厉州城所在的正北方向飞去,中间路过信州,两军正在交战,我降低身子把两架刚架上城头的云梯连人带梯子提在手里胡乱一扔,便一刻不停地继续往北……
当厉州城的城墙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感到十分诧异,那个通信兵口口声声说厉州告急,可是一眼望去厉州城下根本没有敌军,或者说,黑吉斯还没开始进攻,离城门不到200米的地方,秦义武的骑兵军团整整齐齐排成数个方阵,并没有一个人上前叩城。
我瞧得蹊跷,不由自主地贴近了看,这一看不要紧,竟然惊出一身冷汗来。
黑吉斯之所以没进攻那是因为已经快要得手!城下虽然没有他们的人,可城墙上的厮杀触目惊心,大概二百来号服色特异的人手持各种兵器正如虎入羊群一样驱赶屠杀着守军,这些人穿的不是黑吉斯的军服,武功却个个精强,他们每一个身边都至少有几十具洪烈士兵的尸体,城上守军虽多,但是地势促狭之下相互救援不及,这些高手们以一当十,举手投足带着无尽的杀机,每一刀每一剑都勾抹着死亡的阴影。城脚下,有一堆垂落下来的绳索,还有一些高手正在沿绳而上,身段利落之至,只几个纵越便攀上城头,加入到头前的队伍里,显然这些人是靠着绳索跃上去,其中几个甚至连绳索都不用,10米高墙在他们眼里就如矮凳土堆一般,片腿即过,这就说明这些高手里起码有好几个是剑师水平!
最让我吃惊的还不是这个,而是黑吉斯军阵前那一排弓箭手,这些人里有的穿着军装有的不穿,大约有四五百人,每人一张巨形铁胎弓,站在离城头200米的地方不住引弓放箭,这么远的距离,又是仰射,用大陆上普通的弓是绝难达到的,但这些人一则所用的弓箭都是特制,二来膂力奇大,200步开外箭无虚发,既准且劲,城上但凡有露出头来的洪烈士兵无一不被射杀,黑吉斯的高手们和守军贴面厮杀,城下的箭居然能毫不有误地做到位他们开路、掩护,这样的射手一个两个还不算什么,难得的是秦义武手下居然有一个营!
可想而知,厉州城上的守军对付那200多高手已经相形见绌,还要防备冷不丁射来的箭,局势正在逐渐恶化,黑吉斯其中几个高手已经杀到楼梯口,他们意图很明显,城上的人负责放吊桥,杀往城下的开城门,只要城门一开,秦义武的骑兵一拥而入,厉州必破!
我满心焦虑,像阵疾风一样掠向城头,一个洪烈的小士兵惊喜地指着天上道:“看,剑……”说到这表情忽然抽搐了一下,一柄长剑自他脑后刺进,剑尖从脸颊透了出来,看他的年纪超不过18,还是一个孩子,就因为发现了我,兴奋之下全忘了留神,后面的那个神字再也没能说出口。
我心口一痛,几乎想也没想顺手一掌就朝那小兵身后暗算他的人拍去,这人偷袭成功后并无十分得意,显然他早已习惯杀戮和攫取别人的生命,他拔出长剑随即把小兵的尸体踹倒,一双眼睛冰冷地四下逡巡,那是因为他预感到了危险——来自于我身上的剑气,以及杀气!不过当他意识到这些后已经太晚了,当他抬头看时,除了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然后就变成了一个肉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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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花官名就定了张数了,这是他娘给他起的,他娘说这个字彩头极好,既有米又有女,还有文采,我起初是不同意的,因为要上户口所以只好从了,然后小小花的小名是他姥姥给起的,叫帅帅,我是觉得略微有点土,但老人家看孩子很辛苦,不好意思不让她入一股,结果就是:我在起名字上一点股权也没有了,只好私下里给张数起了很多难听的外号泄愤,有臭小豆,张小屁,豆二毛等等……RO
第五卷 战争与和平 第二十四章 厉州告急
黑吉斯和洪烈帝国这一战,都是竭尽国力倾巢而出,黑吉斯前期投入已达200万,洪烈军则将举国兵力集中在边境上,双方交战人数在初期就骇人听闻地达到了300万之众,这一场仗不打到最后绝难善罢甘休这是两家主帅心知肚明的。
在戈壁一战,洪烈军仗着地利占了一些便宜,但是在黑吉斯看来这点损失几乎可以在忽略不计的范畴,随后洪烈军入城驻防,虽然说白了就是一次败退,但双方在正面战场交手的时间很短,都未伤筋动骨,就像两个亿万富豪约好了在拉斯维加斯豪赌一场,初次见面一人扔了20块钱锅底就不欢而散了,这场赌博想要继续进行下去,主战场无非就是攻城守城之间,所以黑吉斯进攻强度猛烈一些我还能可以理解——手里筹码多的那一个人,永远希望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但是如此频繁还是让我始料未及。
我一杯茶还没来得及嘬上一口就闻城外战事又起,无奈只好放下茶杯对来人道:“你先去吧,我随后就来。”
此刻我剑气已退,就算登城也对洪烈军没什么实质性帮助,但我深知城上的士兵也许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战力超群的剑神,技艺高超的杂技演员高空表演时腰里都会系上一条保险绳,虽然一千次表演里也用不着一次,但是没有它演员就会抓狂,而我,就是那根绳子。
果然,当我再次登城之后,已经疲于战斗的士兵们又个个焕发出无穷的勇气,黑吉斯进攻虽猛,始终像在湿地里勉强燃烧的一堆火焰,被压着打得很惨。普奇雄说得没错,攻城战打得其实是人心,你只要能找到一座城池的薄弱点那就事半功倍,这个薄弱点不是说西边的城墙比东边的城墙矮一点薄一点,而是城上守军的状态。城上的一方永远占有地利,但大多时候利就是弊,当攻方第一个士兵冲上城头时,那么守军的心态就会变——在这么有利的地形下都被对方给冲上来了,我们是不是要败了?所以守方军队几乎都是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把敌人阻挡在城下的,一但攻方的士兵冲上城头展开鏖战,那么一座城墙的防护作用也就被忽略了,这往往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只要再前进一步就等于破城成功,攻方是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虽然我什么都不用干只是在城头来来回回地瞎逛,但我的参战无疑鼓舞了士气,使得士兵认为无论如何城池都是安全的,因为有了这样盲目乐观的信心,抚州城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牢不可破,我们在兵员和物资上并不匮乏,15万人驻守在这里,只要信心不失,黑吉斯唯一破城的可能就只有把城墙推倒或者撞开城门,而那样的几率很小!
经过一个时辰的激战,黑吉斯的进攻力度渐渐疲软,最终丢下几千具尸体偃旗息鼓。
同样疲惫不堪的洪烈将士们休整着歪斜的盔甲,运送伤员、补充羽箭滚木,没有多少人再有欢呼雀跃的精力,但每当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每个人都会朝我投来尊敬的目光。
我朝城下看了一眼,已经懒得再去思考敌军这一次冒昧的进攻到底有什么目的了,黑吉斯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我从一个大惊小怪的新手锻炼成了一个神经强韧的死神,只不过双方付出的代价都不小……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两天,洪烈帝国的士兵们也似乎习惯了对方漫无边际的进攻,两天中我只出过一次手,那是因为黑吉斯出动了一支2000人的敢死队,他们不着任何防护,推着一辆巨大的滑车朝抚州城的城门撞过来,滑车上绑了一棵四人合围也抱不拢的巨木,这些人分成两队排列在滑车后面,然后一个推一个后背操纵着这个庞然大物横冲直撞,笔直的木桩、削尖的顶端,再加上这两队人组成的圆阵,使那东西看上去既富有攻击力又充满侮辱意味,我果断出手把它太监掉了……
这段时间里信州的战报也不时传来,我们忙着守城的时候史存道也没闲着,澹台朗的进攻频率和吴司中的出奇地一致,我根本抽不开身再去帮助信州,让我奇怪的是厉州一直没有音讯,也许是因为秦义武所部大多是骑兵所以对攻城并不在行?
可是第三天一早我的猜想就被打破了,一名风尘仆仆的通信兵从厉州带来了史动的口信给我,内容只有四个字:厉州告急!
其时吴司中部队正在对抚州城展开第n次攻打,我就站在城头上观战,我给送信的人递上一碗水,让他别着急,一边问:“我三叔那边这么快就顶不住了?”
那人喝了一大口水,不住摇头道:“不怨史将军,他和弟兄们都尽力了,史将军要您尽快赶到厉州,否则全城百姓就要遭殃了,这是他的原话。”
我看看城下进攻正猛的敌军又看看普奇雄,心里十分为难,如果我这会走开肯定是对士气有负作用的,万一抚州有失那岂不是顾此失彼?
普奇雄看出了我的顾虑,对我说:“迪载,你尽管去吧,这边有老夫盯着短时间内晾还不至于出什么漏子。”
送信那士兵也道:“剑神将军快点吧,史将军不到万不得已本来是不想向您求救的,一但厉州城破,我们当兵的还能撤退,城里的百姓可就完了!”
我再不敢犹豫,找个僻静的角落鼓捣出剑气便向厉州城所在的正北方向飞去,中间路过信州,两军正在交战,我降低身子把两架刚架上城头的云梯连人带梯子提在手里胡乱一扔,便一刻不停地继续往北……
当厉州城的城墙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感到十分诧异,那个通信兵口口声声说厉州告急,可是一眼望去厉州城下根本没有敌军,或者说,黑吉斯还没开始进攻,离城门不到200米的地方,秦义武的骑兵军团整整齐齐排成数个方阵,并没有一个人上前叩城。
我瞧得蹊跷,不由自主地贴近了看,这一看不要紧,竟然惊出一身冷汗来。
黑吉斯之所以没进攻那是因为已经快要得手!城下虽然没有他们的人,可城墙上的厮杀触目惊心,大概二百来号服色特异的人手持各种兵器正如虎入羊群一样驱赶屠杀着守军,这些人穿的不是黑吉斯的军服,武功却个个精强,他们每一个身边都至少有几十具洪烈士兵的尸体,城上守军虽多,但是地势促狭之下相互救援不及,这些高手们以一当十,举手投足带着无尽的杀机,每一刀每一剑都勾抹着死亡的阴影。城脚下,有一堆垂落下来的绳索,还有一些高手正在沿绳而上,身段利落之至,只几个纵越便攀上城头,加入到头前的队伍里,显然这些人是靠着绳索跃上去,其中几个甚至连绳索都不用,10米高墙在他们眼里就如矮凳土堆一般,片腿即过,这就说明这些高手里起码有好几个是剑师水平!
最让我吃惊的还不是这个,而是黑吉斯军阵前那一排弓箭手,这些人里有的穿着军装有的不穿,大约有四五百人,每人一张巨形铁胎弓,站在离城头200米的地方不住引弓放箭,这么远的距离,又是仰射,用大陆上普通的弓是绝难达到的,但这些人一则所用的弓箭都是特制,二来膂力奇大,200步开外箭无虚发,既准且劲,城上但凡有露出头来的洪烈士兵无一不被射杀,黑吉斯的高手们和守军贴面厮杀,城下的箭居然能毫不有误地做到位他们开路、掩护,这样的射手一个两个还不算什么,难得的是秦义武手下居然有一个营!
可想而知,厉州城上的守军对付那200多高手已经相形见绌,还要防备冷不丁射来的箭,局势正在逐渐恶化,黑吉斯其中几个高手已经杀到楼梯口,他们意图很明显,城上的人负责放吊桥,杀往城下的开城门,只要城门一开,秦义武的骑兵一拥而入,厉州必破!
我满心焦虑,像阵疾风一样掠向城头,一个洪烈的小士兵惊喜地指着天上道:“看,剑……”说到这表情忽然抽搐了一下,一柄长剑自他脑后刺进,剑尖从脸颊透了出来,看他的年纪超不过18,还是一个孩子,就因为发现了我,兴奋之下全忘了留神,后面的那个神字再也没能说出口。
我心口一痛,几乎想也没想顺手一掌就朝那小兵身后暗算他的人拍去,这人偷袭成功后并无十分得意,显然他早已习惯杀戮和攫取别人的生命,他拔出长剑随即把小兵的尸体踹倒,一双眼睛冰冷地四下逡巡,那是因为他预感到了危险——来自于我身上的剑气,以及杀气!不过当他意识到这些后已经太晚了,当他抬头看时,除了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然后就变成了一个肉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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