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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向晚,你想死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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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睿江睿摇头,背往后一靠,靠在椅背上,“帮什么啊?当初陆启帆出现的时候,我立马就刺激了疯子,为的就是想让他给小铃当一个承诺,小铃当图什么啊?她其实就是想要疯子给一个承诺,等得也是个承诺。可是他跟人家两人去吃饭了,最后什么也没说,说明什么?说明他还是下不了决心,要换了是我,我立马拖着你去买个结婚戒指,套上。什么陆启帆,不管,拖着女朋友就走,该亲就亲,该睡就睡。他就是把婚姻想得太可怕了,明明喜欢,又总想着给不了小铃当婚姻,纠结到小铃当赶他走。小铃当配得上任何一个优秀的男人,关键是她不愿意这么玩着,想结婚,疯子给不了。小铃当不是别人,那是你闺蜜,我不能那么坑她,不想乱帮。”
向晚黑线,江睿啊江睿,你果然是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都分了一个多月了,还该亲就亲,该睡就睡,这天下,怕只有你江睿干得出来这种事。捂着嘴笑:“睿哥哥,你真是帮理不帮亲。”
江睿道:“我是帮跟你一切有关的理,其他的不认,若小铃当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会帮疯子的。看着疯子一天到晚的闷闷不乐,我也难受,可是陆启帆这个男人是真不错,我很少夸一个人,特别是男人。”..
“呵呵,我觉得陆启帆没你帅啊。”
江睿挑着风骚的眉,得意的笑:“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我觉得陆启帆应该也没你幽默。”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是,你就是我眼里的西施。”
“西施眼里出眼屎。”
“向晚!你想死了是吧?”
“哈哈!”两人笑不可遏,江睿觉得这个雪园在外公外婆和妈妈离开后,现在终于因为她的到来,像个家了。
江睿要佣人过来收碗,向晚不准,说自己来,她还是喜欢两个人住在C城时的那种感觉,家务分担,而且她现在还适应不了这种生活,以后适应了再让人伺候。
两人下午大战之后,睡得时间太长,晚上睡不着,翻碟片出来看,江睿要看鬼片,向晚坚决不同意,江睿说,不怕,宝贝,你男人在,你往我怀里钻就行了。
向晚还是不同意,怎么可以这样,“我怕,坚决不看。真的,我怕鬼,我看了鬼片,厕所都不敢去上。”
“我陪你嘛。”
“不要不要。”
“胆小鬼,鬼片怕什么,那些都是假的。”
“拍电影的没节操,假的拍那么真干什么,我不要看。”
“那我们上床睡觉,做点事,不然太无聊了。”
“不可以看其他片子吗?”T471。
“不可以。”
“好吧,上床做事。”
“呃……”
翌日下午,向晚和江睿散步到了雪园的湖边。
向晚和宁默在耀星请的长假还没到期,宁默回耀星请辞,关于提成那块的事,江睿直接把向晚欠宁默的两百万划了过去,向晚安心接受了,两个人都在谈婚论嫁了,她如果还跟他那么见外,显得她太作,太矫情了,她要跟这么大一座豪门在一起,没必要再装清高,她是喜欢依靠他的。
江睿要向晚辞职,这件事,向晚矫情了一下,她想有份工作,哪怕不是做销售,也想有份工作,江睿说,那么以后画画吧。
向晚其实也不好再争什么,一来她现在跟江睿的事基本稳定了,她不太适合去别的地方工作。二来,她的新闻现在传成那样,的确不适合在外面抛头露面,不如真的就在家里关一段时间再说。
已是秋季,园子里的梧桐和银杏的叶子边缘都已转黄,叶子中心的绿也转淡了,有落叶零星飞散,一地的青黄色的叶子吹进了波光粼粼的湖里,随着风推着的湖波,一漾一漾的悠闲的摆动,下午四点的阳光是赤金色的,撒在水面上,那满满一湖的金子煞是耀眼。
向晚嘴唇勾了起来,被他扣住的小手,手指轻翘后又捏回原处。
江睿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松开她的手后,揽着她的肩,上下摩挲着,将一直握在另一只手里的一粒小石子扔进了湖里,“向向,我不是担心你在外面走动会对我有影响,江氏和MC的业务不会因为这些受到影响。”
“我不让你去耀星上班,是因为沈耀对你有非份之想,这事情我不知道便罢了,知道了,肯定不能大方的放你去那种地方上班,这不是相不相信你的问题,我是不相信沈耀那小子。而且你现在需要养一养,等养得差不多了,你想出去工作,找点事情做,或者像小铃当一样,自己做点什么小事业,我也是支持的。”他的口气温软如玉,话锋却坚定不容置喙。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是占有欲如此强的一个人,苏苓当初要去做模特,要去接戏,参加各种选秀比赛,他从来不管,他觉得女人就该有自己的灵魂,得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才是最完整的,他觉得女人不需要约束,一颗心在你身上比什么都重要。即便后来跟苏苓分手了,他依然觉得只不过跟苏苓没有缘份,他还是喜欢有灵魂的女人。
可是向晚,他就是想把她锁在身边,他觉得她的灵魂是属于他的,那灵魂有一种魔力,把他的灵魂也吸附了过去,她离他太远,他就没着没落,片刻安宁也找不到,很累很疲倦很狂躁很空虚,各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全都会上来。
但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欣喜,快乐,满足,充实。他就觉得她天生就是该在他身边的,想着宁默相亲时跟江锋说过的话,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为了你应运而生的,他当时听到宁默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左胸那里,莫名的被撞了一下,思绪马上飘了出去,他那个应运而生的人呢,他觉得他是有的,脑子里马上就出现了向晚的样子,她就是那么牢年的吸附着他的心和灵魂,他就那么不可自拔的陷在她身上。
虽然她的第一次给了他,他还是嫉妒凌绍阳,讨厌凌绍阳,厌恶凌绍阳,尤其那小子总是说他和向晚在一起三年,有三年的感情。一听到这个,他就想揍那个臭小子,三年了不起吗?三年很牛逼吗?他安慰自己,三年不算什么,可是他总是不安心,因为他们在一起时间太短。他就给自己下一个决心,他会跟她在一起更久,很多个三年,直到那臭小子再也没脸说三年这个数字,因为太不起眼了。
他从来不相信一个女人的魔力竟有那么大,他不知道凌绍阳是不是跟他一样不可自拔,但他就是讨厌她身上的那种魔力,那种东西可以逼得凌绍阳从家里偷了户口本来出来说跟她结婚。
她就是个巫婆,小巫婆,不是小妖精。她长得绝对没有妖精的惊艳,就是你看第一眼就能记住,说,嗯,这姑娘,挺还好看的。
第二眼,这姑娘,挺有味道的。
时一就不。第三眼,这姑娘,性子不错。
第四眼,第五眼,慢慢沦陷。
他就这么被她吞噬的。
所以他怕别人也跟她一样,那沈耀不就是个例子?沈耀身边也出现过那么多的女人,他是知道的,这个圈子不就是这样吗,女人跟衣裳一样的,天天换也没人觉得稀奇。
可是沈耀明明知道向晚是他的人,他跟他也没结过怨,沈耀却想插一脚,名正言顺的想要插一脚,只要能把向晚从他身边弄走的方法,沈耀都干。一个多月的长假,那个癫子电话就批准了,没有哪个公司的老总会干这种事,一个多月,可以滚回家生孩子去了,还上什么班?
那家伙就是算好了新闻出来后江家会反对。他不能肯定沈耀会不会像凌绍阳一样敢去给向晚许诺一个婚姻,但他知道沈耀就是起了狼子野心。
耀星的工作,必须辞!
他是她的伞,这把伞一直在改良,最早稀稀的布帮她挡一点点毛毛雨,随着雨势的加大,他不停的织,把那层雨布织得密密的,织得宽宽的,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脏雨水,他一点也不想沾到她的身上。
他现在都觉得应该弄一个造飞机的材料的东西来给她做一把伞,这样,天上就算下起刀子,他也可以给她挡了。
她失踪的这一个多月,他想了很多,他就是这样的,死心踏地的,要娶她,必须娶,不管谁反对都没有用,不管外面的新闻怎么说,他也不想让自己过着狂躁不安的日子,他喜欢跟她在一起的安宁时光。他一直都是一个认死理的人。
向晚的头微微一偏,落在他的肩窝处,轻点了头,细声轻语道:“嗯,你说的有道理,我在家里呆段时间,把耀星的工作辞了先。对了,昨天就想跟你说,我想回青州看妈妈。向明的手机打不通了,妈妈也联系不到,我很担心,得回去一趟。”()
江睿江睿摇头,背往后一靠,靠在椅背上,“帮什么啊?当初陆启帆出现的时候,我立马就刺激了疯子,为的就是想让他给小铃当一个承诺,小铃当图什么啊?她其实就是想要疯子给一个承诺,等得也是个承诺。可是他跟人家两人去吃饭了,最后什么也没说,说明什么?说明他还是下不了决心,要换了是我,我立马拖着你去买个结婚戒指,套上。什么陆启帆,不管,拖着女朋友就走,该亲就亲,该睡就睡。他就是把婚姻想得太可怕了,明明喜欢,又总想着给不了小铃当婚姻,纠结到小铃当赶他走。小铃当配得上任何一个优秀的男人,关键是她不愿意这么玩着,想结婚,疯子给不了。小铃当不是别人,那是你闺蜜,我不能那么坑她,不想乱帮。”
向晚黑线,江睿啊江睿,你果然是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都分了一个多月了,还该亲就亲,该睡就睡,这天下,怕只有你江睿干得出来这种事。捂着嘴笑:“睿哥哥,你真是帮理不帮亲。”
江睿道:“我是帮跟你一切有关的理,其他的不认,若小铃当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会帮疯子的。看着疯子一天到晚的闷闷不乐,我也难受,可是陆启帆这个男人是真不错,我很少夸一个人,特别是男人。”..
“呵呵,我觉得陆启帆没你帅啊。”
江睿挑着风骚的眉,得意的笑:“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我觉得陆启帆应该也没你幽默。”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是,你就是我眼里的西施。”
“西施眼里出眼屎。”
“向晚!你想死了是吧?”
“哈哈!”两人笑不可遏,江睿觉得这个雪园在外公外婆和妈妈离开后,现在终于因为她的到来,像个家了。
江睿要佣人过来收碗,向晚不准,说自己来,她还是喜欢两个人住在C城时的那种感觉,家务分担,而且她现在还适应不了这种生活,以后适应了再让人伺候。
两人下午大战之后,睡得时间太长,晚上睡不着,翻碟片出来看,江睿要看鬼片,向晚坚决不同意,江睿说,不怕,宝贝,你男人在,你往我怀里钻就行了。
向晚还是不同意,怎么可以这样,“我怕,坚决不看。真的,我怕鬼,我看了鬼片,厕所都不敢去上。”
“我陪你嘛。”
“不要不要。”
“胆小鬼,鬼片怕什么,那些都是假的。”
“拍电影的没节操,假的拍那么真干什么,我不要看。”
“那我们上床睡觉,做点事,不然太无聊了。”
“不可以看其他片子吗?”T471。
“不可以。”
“好吧,上床做事。”
“呃……”
翌日下午,向晚和江睿散步到了雪园的湖边。
向晚和宁默在耀星请的长假还没到期,宁默回耀星请辞,关于提成那块的事,江睿直接把向晚欠宁默的两百万划了过去,向晚安心接受了,两个人都在谈婚论嫁了,她如果还跟他那么见外,显得她太作,太矫情了,她要跟这么大一座豪门在一起,没必要再装清高,她是喜欢依靠他的。
江睿要向晚辞职,这件事,向晚矫情了一下,她想有份工作,哪怕不是做销售,也想有份工作,江睿说,那么以后画画吧。
向晚其实也不好再争什么,一来她现在跟江睿的事基本稳定了,她不太适合去别的地方工作。二来,她的新闻现在传成那样,的确不适合在外面抛头露面,不如真的就在家里关一段时间再说。
已是秋季,园子里的梧桐和银杏的叶子边缘都已转黄,叶子中心的绿也转淡了,有落叶零星飞散,一地的青黄色的叶子吹进了波光粼粼的湖里,随着风推着的湖波,一漾一漾的悠闲的摆动,下午四点的阳光是赤金色的,撒在水面上,那满满一湖的金子煞是耀眼。
向晚嘴唇勾了起来,被他扣住的小手,手指轻翘后又捏回原处。
江睿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松开她的手后,揽着她的肩,上下摩挲着,将一直握在另一只手里的一粒小石子扔进了湖里,“向向,我不是担心你在外面走动会对我有影响,江氏和MC的业务不会因为这些受到影响。”
“我不让你去耀星上班,是因为沈耀对你有非份之想,这事情我不知道便罢了,知道了,肯定不能大方的放你去那种地方上班,这不是相不相信你的问题,我是不相信沈耀那小子。而且你现在需要养一养,等养得差不多了,你想出去工作,找点事情做,或者像小铃当一样,自己做点什么小事业,我也是支持的。”他的口气温软如玉,话锋却坚定不容置喙。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是占有欲如此强的一个人,苏苓当初要去做模特,要去接戏,参加各种选秀比赛,他从来不管,他觉得女人就该有自己的灵魂,得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才是最完整的,他觉得女人不需要约束,一颗心在你身上比什么都重要。即便后来跟苏苓分手了,他依然觉得只不过跟苏苓没有缘份,他还是喜欢有灵魂的女人。
可是向晚,他就是想把她锁在身边,他觉得她的灵魂是属于他的,那灵魂有一种魔力,把他的灵魂也吸附了过去,她离他太远,他就没着没落,片刻安宁也找不到,很累很疲倦很狂躁很空虚,各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全都会上来。
但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欣喜,快乐,满足,充实。他就觉得她天生就是该在他身边的,想着宁默相亲时跟江锋说过的话,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为了你应运而生的,他当时听到宁默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左胸那里,莫名的被撞了一下,思绪马上飘了出去,他那个应运而生的人呢,他觉得他是有的,脑子里马上就出现了向晚的样子,她就是那么牢年的吸附着他的心和灵魂,他就那么不可自拔的陷在她身上。
虽然她的第一次给了他,他还是嫉妒凌绍阳,讨厌凌绍阳,厌恶凌绍阳,尤其那小子总是说他和向晚在一起三年,有三年的感情。一听到这个,他就想揍那个臭小子,三年了不起吗?三年很牛逼吗?他安慰自己,三年不算什么,可是他总是不安心,因为他们在一起时间太短。他就给自己下一个决心,他会跟她在一起更久,很多个三年,直到那臭小子再也没脸说三年这个数字,因为太不起眼了。
他从来不相信一个女人的魔力竟有那么大,他不知道凌绍阳是不是跟他一样不可自拔,但他就是讨厌她身上的那种魔力,那种东西可以逼得凌绍阳从家里偷了户口本来出来说跟她结婚。
她就是个巫婆,小巫婆,不是小妖精。她长得绝对没有妖精的惊艳,就是你看第一眼就能记住,说,嗯,这姑娘,挺还好看的。
第二眼,这姑娘,挺有味道的。
时一就不。第三眼,这姑娘,性子不错。
第四眼,第五眼,慢慢沦陷。
他就这么被她吞噬的。
所以他怕别人也跟她一样,那沈耀不就是个例子?沈耀身边也出现过那么多的女人,他是知道的,这个圈子不就是这样吗,女人跟衣裳一样的,天天换也没人觉得稀奇。
可是沈耀明明知道向晚是他的人,他跟他也没结过怨,沈耀却想插一脚,名正言顺的想要插一脚,只要能把向晚从他身边弄走的方法,沈耀都干。一个多月的长假,那个癫子电话就批准了,没有哪个公司的老总会干这种事,一个多月,可以滚回家生孩子去了,还上什么班?
那家伙就是算好了新闻出来后江家会反对。他不能肯定沈耀会不会像凌绍阳一样敢去给向晚许诺一个婚姻,但他知道沈耀就是起了狼子野心。
耀星的工作,必须辞!
他是她的伞,这把伞一直在改良,最早稀稀的布帮她挡一点点毛毛雨,随着雨势的加大,他不停的织,把那层雨布织得密密的,织得宽宽的,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脏雨水,他一点也不想沾到她的身上。
他现在都觉得应该弄一个造飞机的材料的东西来给她做一把伞,这样,天上就算下起刀子,他也可以给她挡了。
她失踪的这一个多月,他想了很多,他就是这样的,死心踏地的,要娶她,必须娶,不管谁反对都没有用,不管外面的新闻怎么说,他也不想让自己过着狂躁不安的日子,他喜欢跟她在一起的安宁时光。他一直都是一个认死理的人。
向晚的头微微一偏,落在他的肩窝处,轻点了头,细声轻语道:“嗯,你说的有道理,我在家里呆段时间,把耀星的工作辞了先。对了,昨天就想跟你说,我想回青州看妈妈。向明的手机打不通了,妈妈也联系不到,我很担心,得回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