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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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平时接收包裹的次数基本保持在一个月四五次还看不出点名堂来就有鬼了,这包裹上的寄件人信息什么都没留,连电话号码都没一个!
这样的疏忽发生的可能性极低,我不信自己这么倒霉,刚好摊上个不熟的快递。
面前摆着的正方形箱子,抬起来掂量两下,察觉到诡异,不敢马上拆开来,总觉得里面放着的东西不简单。
思索了半会儿,先把箱子放到书桌下面,出门去后,我妈问我寄来什么东西,我敷衍的回答就一两件衣服,我妈也没多问什么。
到了晚上,洗过澡后,我重新走回书桌面前,一遍往脸上拍打着护肤水一遍打量脚下的箱子,已经托到今天夜里,再胆怯也看看再说吧。
用锋利的刀片化开箱子上紧贴的透明胶布,紧张的掀开,一眼看去,竟是一件折叠好的衣服。
即便是好好的放在里面,慌乱却迅速涌上心头,寻常的毛衣布料,像涌来了熟悉的味道,让我看了两眼,看得越发紧张。
伸手拿起来一看,果然是熟悉的款式,是我曾经为汪旭买的,当时汪旭还说,别乱给他买衣服,他够穿,我怕他来回几件穿身上被同事议论,谎称凑个包邮才买的,其实价格不便宜,这些他都不知道。
衣服下面,还有些汪旭其他的东西,一条裤子,一个刮胡刀,一把牙刷,一瓶男士香水,一个诡异的相框。
相框里的照片被硬生生的裁去一半,只剩下左边的汪旭对着镜头傻笑,另一半空空如也,像我现在的心,空荡荡的,有一个洞一直放在那里,呼吸都疼。
放在箱子底部,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字迹娟秀:现在物归原主咯。
物归原主,字条在我手里拽紧得变形,我心火辣辣的烧着,好一个物归原主,这东西不知何时跑邓晓枚那去,又在这时被她送回来。
为什么?示威么。
这些东西本不应该再对我造成任何的影响,不过是邓晓枚故意在气我,她就想达到这样的目的,对吗。
重新捞起床上放着的裤子,却发现分量古怪,摸了摸口袋里,竟摸出个小瓶子来,透明的玻璃瓶只有两只手指粗细,里面灌着奇怪的液体,颜色却这般熟悉。
我心脏狠狠一跳,打开盖子把液体直接往桌面上倒,随着液体划出来的,还有一个个小白点,一眼看去,跟那天在餐厅里吃饭喝到果汁里的东西,一模一样。
白蛆。
回想当时,我胃又翻滚,愤怒的把手中的玻璃瓶狠狠砸在地上,果然是她!那是故意为之的一场报复!在果汁里的白蛆,就是邓晓枚放的!
她现在是要干什么,我隐隐察觉出她不止示威这么简单,她难道,还想着和汪旭……
心情烦乱,又一晚难免,早上醒来,遵照和董露的约定回到了公司,董露见我高兴的笑笑,说欢迎回来。其他同事对我的进出漠不关心,继续忙着手上工作。
才工作到一半,汪旭打电话过来,问中午要不要一起吃个饭,问我回家还是他过来,我冷冷的呵呵一笑。
“我在工作。”我如实回答,手里继续不停的忙活面前堆积如山的工作,不知是董露故意还是真的这般紧迫,我不敢在这种环境下,落下任何闲心。
“工作?你怎么又跑去上班了,还大过年的,你现在就是要注意休息注意身体,你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呢?我不同意,什么工作都不行。”汪旭态度坚决。
他不知道,对我身体最大的影响,是他和邓晓枚过往曾经,最不爱惜我的人,是他汪旭。
“晚上在外面吃饭吧,定个地方,到时候见。”没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缠,我心烦意乱的挂掉电话。
向董露提出今天要按正常时间下班,董露倒是很快同意,我先回家换了件衣裳,把包裹抱着往外走,里面的东西又放了回去,除了那瓶子和瓶子里的东西。
出家门时,我妈问我怎么又把东西抱走,我停顿一下,回答她:“物归原主。”
到了约定的地方,看到汪旭已经到了,我在他对面坐下,他看一眼我手上的包裹,问我是什么,我没马上回答,又听他继续追问我工作的事,我敷衍两句,就说希望他尊重我,汪旭非常不痛快。
“尊重?这怎么是尊重的问题呢,你明天别去了,要是让妈知道肯定又该担心了,你回家也住这么几天时间了,你看什么时候搬回来住,妈天天在我耳朵边上念叨,都快起茧了,你又不让我去找爸妈那找你,那你看看,多久回来。”
在他刚刚说完时,我把旁边椅子上的包裹抱起来放在桌面上,往他面前推了推。
他疑惑得看了看箱子又看了看我。
“什么东西?”
“你自己看看吧。”
汪旭犹豫一下,伸出手放在箱子面上,掀开看的那瞬间,脸刷得一下变惨白难看,他瞳孔急缩,猛的抬头起来看我,眼色惊恐。
“你这个是……”
他声音里带着哆嗦,神色里有慌张,我再也从汪旭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个我,他只有期盼中的孩子,仅此而已。
“哦,下面还留了张字条,你先看看吧。”
上面有你想知道的答案,我就不多说了。
汪旭颤巍巍的把里面的东西胡乱的往外放,在箱子最下面,拿出皱巴巴的字条,深深的看着,没再移开过眼睛。
那纸条是我弄皱的,我本想把它恢复成原样,想让它看起来不带上我的愤怒和委屈,可我没办法,无论我这么压怎么抚,都平不了上面的纹路。
但我转念一想,都那样了,自我安慰没经历过这一遭,可能吗,现实吗。就算有褶皱,那也是发生过的曾经,回不去了。
之前的我,也真是傻得可以,傻得可怜。
“汪旭你也看到了,人家寄我家里来,就是告诉我要物归原主,之前跟你讨论的跟房子有关的事,你次次推脱逃避不给我一个明确答案,要不是因为我有孩子,我或许真就等个两年跟你把这婚离了,可我已经打算跟你重修旧好,你看看,好像想象和现实有太大差距,咱们的关系,是不是该变一变了。”
汪旭眼眶红了一圈。
“老婆……”
像没听到他这轻声一喊,我继续说道:“现在这情况你也看到了,人家向我示威呢,你给邓晓枚买房子的钱,不说一半,至少有我一份,你这房子要是不在十天之内要回来,我就等,我等着分居两年后跟你打官司离婚,孩子的话,也别要了,留下来是个累赘,我看着碍眼。”
我说得情绪激动,说出口的话伤汪旭又何尝不伤我自己,如果我现在真的有孕在身,如果我真有这一天,孩子我会要下来,这是我久盼不来的期待,一旦有了,我一个人也要把他养活下去。
“我之前是这么打算的,但孩子是你的也是我的,看情况吧,我要是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才能养活好我孩子,毕竟现在掌财的是你,我拿不到半毛,也不像邓晓枚有自己的房子住,我再不努力点就会饿死的,不是么。”
“我,我真不知道她会这样,我真的,真的不知道,你相信我,老婆。”汪旭抬手抹了把眼泪,神色可怜,看着我。
“这我就管不着了,十天,十天之内,你无论用什么办法,我要看到房产证,我要看到邓晓枚从楼下滚出去,不然就是我说的结局,你自己选吧,别谈其他有的没的,我没心情听。”
我冷眼看着汪旭垂头抹着眼泪,他不像之前那样一直不停的道歉承认错误,反而安安静静的哭着,周围路过的人依然会投来古怪的眼神。
所以啊,哭泣的不一定是受伤害的那个,不是么。
汪旭真的哭了很长时间,快半个小时他一直在默默掉眼泪,我没打断他,像个局外人,毕竟造成现在这个局面的人,是汪旭自己,是我,是邓晓枚,是婆婆。
是我们所有人造成的现在,不单是其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哭泣难过,也不应该只有我一个,现在是汪旭,会有婆婆,也会有邓晓枚。
我跟自己约定着。
“老婆”汪旭停了哭泣后,依然没抬头,低闷地喊我一声:“一个月时间好不好,一个月后,我一定,一定拿回来,就这一次,就这一次了。”
汪旭曾经也说,我爱你,这一生,这一辈子,就爱着你这一个人,一直一直。
我当时傻傻的信了,现在也累了,对汪旭的任何保证再也提不起相信来,但他已经这么说了,除了汪旭自己,我想不出拿回邓晓枚名下房子的办法。
我被逼无奈的,再“相信”他,相信他的誓言,相信他还有点良心。
“好,一个月,最后一次,这期间,滚远点,别出现在我面前,就当我嫁你这三年,为了你汪家三年,你行个好,别在这一个月里,又让我犯恶心。”
要说平时接收包裹的次数基本保持在一个月四五次还看不出点名堂来就有鬼了,这包裹上的寄件人信息什么都没留,连电话号码都没一个!
这样的疏忽发生的可能性极低,我不信自己这么倒霉,刚好摊上个不熟的快递。
面前摆着的正方形箱子,抬起来掂量两下,察觉到诡异,不敢马上拆开来,总觉得里面放着的东西不简单。
思索了半会儿,先把箱子放到书桌下面,出门去后,我妈问我寄来什么东西,我敷衍的回答就一两件衣服,我妈也没多问什么。
到了晚上,洗过澡后,我重新走回书桌面前,一遍往脸上拍打着护肤水一遍打量脚下的箱子,已经托到今天夜里,再胆怯也看看再说吧。
用锋利的刀片化开箱子上紧贴的透明胶布,紧张的掀开,一眼看去,竟是一件折叠好的衣服。
即便是好好的放在里面,慌乱却迅速涌上心头,寻常的毛衣布料,像涌来了熟悉的味道,让我看了两眼,看得越发紧张。
伸手拿起来一看,果然是熟悉的款式,是我曾经为汪旭买的,当时汪旭还说,别乱给他买衣服,他够穿,我怕他来回几件穿身上被同事议论,谎称凑个包邮才买的,其实价格不便宜,这些他都不知道。
衣服下面,还有些汪旭其他的东西,一条裤子,一个刮胡刀,一把牙刷,一瓶男士香水,一个诡异的相框。
相框里的照片被硬生生的裁去一半,只剩下左边的汪旭对着镜头傻笑,另一半空空如也,像我现在的心,空荡荡的,有一个洞一直放在那里,呼吸都疼。
放在箱子底部,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字迹娟秀:现在物归原主咯。
物归原主,字条在我手里拽紧得变形,我心火辣辣的烧着,好一个物归原主,这东西不知何时跑邓晓枚那去,又在这时被她送回来。
为什么?示威么。
这些东西本不应该再对我造成任何的影响,不过是邓晓枚故意在气我,她就想达到这样的目的,对吗。
重新捞起床上放着的裤子,却发现分量古怪,摸了摸口袋里,竟摸出个小瓶子来,透明的玻璃瓶只有两只手指粗细,里面灌着奇怪的液体,颜色却这般熟悉。
我心脏狠狠一跳,打开盖子把液体直接往桌面上倒,随着液体划出来的,还有一个个小白点,一眼看去,跟那天在餐厅里吃饭喝到果汁里的东西,一模一样。
白蛆。
回想当时,我胃又翻滚,愤怒的把手中的玻璃瓶狠狠砸在地上,果然是她!那是故意为之的一场报复!在果汁里的白蛆,就是邓晓枚放的!
她现在是要干什么,我隐隐察觉出她不止示威这么简单,她难道,还想着和汪旭……
心情烦乱,又一晚难免,早上醒来,遵照和董露的约定回到了公司,董露见我高兴的笑笑,说欢迎回来。其他同事对我的进出漠不关心,继续忙着手上工作。
才工作到一半,汪旭打电话过来,问中午要不要一起吃个饭,问我回家还是他过来,我冷冷的呵呵一笑。
“我在工作。”我如实回答,手里继续不停的忙活面前堆积如山的工作,不知是董露故意还是真的这般紧迫,我不敢在这种环境下,落下任何闲心。
“工作?你怎么又跑去上班了,还大过年的,你现在就是要注意休息注意身体,你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呢?我不同意,什么工作都不行。”汪旭态度坚决。
他不知道,对我身体最大的影响,是他和邓晓枚过往曾经,最不爱惜我的人,是他汪旭。
“晚上在外面吃饭吧,定个地方,到时候见。”没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缠,我心烦意乱的挂掉电话。
向董露提出今天要按正常时间下班,董露倒是很快同意,我先回家换了件衣裳,把包裹抱着往外走,里面的东西又放了回去,除了那瓶子和瓶子里的东西。
出家门时,我妈问我怎么又把东西抱走,我停顿一下,回答她:“物归原主。”
到了约定的地方,看到汪旭已经到了,我在他对面坐下,他看一眼我手上的包裹,问我是什么,我没马上回答,又听他继续追问我工作的事,我敷衍两句,就说希望他尊重我,汪旭非常不痛快。
“尊重?这怎么是尊重的问题呢,你明天别去了,要是让妈知道肯定又该担心了,你回家也住这么几天时间了,你看什么时候搬回来住,妈天天在我耳朵边上念叨,都快起茧了,你又不让我去找爸妈那找你,那你看看,多久回来。”
在他刚刚说完时,我把旁边椅子上的包裹抱起来放在桌面上,往他面前推了推。
他疑惑得看了看箱子又看了看我。
“什么东西?”
“你自己看看吧。”
汪旭犹豫一下,伸出手放在箱子面上,掀开看的那瞬间,脸刷得一下变惨白难看,他瞳孔急缩,猛的抬头起来看我,眼色惊恐。
“你这个是……”
他声音里带着哆嗦,神色里有慌张,我再也从汪旭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个我,他只有期盼中的孩子,仅此而已。
“哦,下面还留了张字条,你先看看吧。”
上面有你想知道的答案,我就不多说了。
汪旭颤巍巍的把里面的东西胡乱的往外放,在箱子最下面,拿出皱巴巴的字条,深深的看着,没再移开过眼睛。
那纸条是我弄皱的,我本想把它恢复成原样,想让它看起来不带上我的愤怒和委屈,可我没办法,无论我这么压怎么抚,都平不了上面的纹路。
但我转念一想,都那样了,自我安慰没经历过这一遭,可能吗,现实吗。就算有褶皱,那也是发生过的曾经,回不去了。
之前的我,也真是傻得可以,傻得可怜。
“汪旭你也看到了,人家寄我家里来,就是告诉我要物归原主,之前跟你讨论的跟房子有关的事,你次次推脱逃避不给我一个明确答案,要不是因为我有孩子,我或许真就等个两年跟你把这婚离了,可我已经打算跟你重修旧好,你看看,好像想象和现实有太大差距,咱们的关系,是不是该变一变了。”
汪旭眼眶红了一圈。
“老婆……”
像没听到他这轻声一喊,我继续说道:“现在这情况你也看到了,人家向我示威呢,你给邓晓枚买房子的钱,不说一半,至少有我一份,你这房子要是不在十天之内要回来,我就等,我等着分居两年后跟你打官司离婚,孩子的话,也别要了,留下来是个累赘,我看着碍眼。”
我说得情绪激动,说出口的话伤汪旭又何尝不伤我自己,如果我现在真的有孕在身,如果我真有这一天,孩子我会要下来,这是我久盼不来的期待,一旦有了,我一个人也要把他养活下去。
“我之前是这么打算的,但孩子是你的也是我的,看情况吧,我要是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才能养活好我孩子,毕竟现在掌财的是你,我拿不到半毛,也不像邓晓枚有自己的房子住,我再不努力点就会饿死的,不是么。”
“我,我真不知道她会这样,我真的,真的不知道,你相信我,老婆。”汪旭抬手抹了把眼泪,神色可怜,看着我。
“这我就管不着了,十天,十天之内,你无论用什么办法,我要看到房产证,我要看到邓晓枚从楼下滚出去,不然就是我说的结局,你自己选吧,别谈其他有的没的,我没心情听。”
我冷眼看着汪旭垂头抹着眼泪,他不像之前那样一直不停的道歉承认错误,反而安安静静的哭着,周围路过的人依然会投来古怪的眼神。
所以啊,哭泣的不一定是受伤害的那个,不是么。
汪旭真的哭了很长时间,快半个小时他一直在默默掉眼泪,我没打断他,像个局外人,毕竟造成现在这个局面的人,是汪旭自己,是我,是邓晓枚,是婆婆。
是我们所有人造成的现在,不单是其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哭泣难过,也不应该只有我一个,现在是汪旭,会有婆婆,也会有邓晓枚。
我跟自己约定着。
“老婆”汪旭停了哭泣后,依然没抬头,低闷地喊我一声:“一个月时间好不好,一个月后,我一定,一定拿回来,就这一次,就这一次了。”
汪旭曾经也说,我爱你,这一生,这一辈子,就爱着你这一个人,一直一直。
我当时傻傻的信了,现在也累了,对汪旭的任何保证再也提不起相信来,但他已经这么说了,除了汪旭自己,我想不出拿回邓晓枚名下房子的办法。
我被逼无奈的,再“相信”他,相信他的誓言,相信他还有点良心。
“好,一个月,最后一次,这期间,滚远点,别出现在我面前,就当我嫁你这三年,为了你汪家三年,你行个好,别在这一个月里,又让我犯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