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9章 暴民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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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归遥要帮的两个小忙,
一个是让罗杰帮忙打听一下,大都会中有没有穿银盔的宗教,第二个则是替他采购武器和其他物资。
宗教的问题,罗杰带他去看了三个地方,结果都是一些唬人的小神棍,别说银盔了,袍子都凑不齐整,
至于四环更里面,罗杰倒是曾见过几个穿着盔甲,像教徒一般的人,但是是不是林归遥想要找的人,他无法判断。
加上林归遥没有能进入四环的权利,所以罗杰建议他等两个月后再来大都会,到时候七环将会举办一个盛大的丰收节祷告仪式,届时可以碰碰运气。
而物资那块,罗杰则没有让他再次失望。
在度过了整整一天愉快的购物时光后,林归遥手里那沓厚厚的大都会币,全都变成了实打实的硬货。
一百箱按照游骑兵佣兵团武器特点购买的弹药,堆积成了一座小山,步枪、机枪、狙击枪的应有尽有,
特别是赵子月的狙击弹,在林归遥的坚持下,直接就采购了十箱,但价钱却比其他九十箱加起来还贵!
本来他还想要更多的,但罗杰表示自己只能弄到这些。
至于枪,他一共买了五十把M1加兰德步枪,
作为第一批村民的武装储备,虽然都是些军队的淘换货,但肯定比市面上那些故障率奇高的破烂货好许多,这点由萧虹亲自做了确认。
然后是各种生产建设和生活需要用到的各种工具,什么锅碗瓢盆、砂轮卷尺之类的,甚至还有两辆自行车和一台小型脚踏机床!
虽然机床是很简陋的那种,但用来加工一些木制品绰绰有余了。
但这里面最让林归遥激动的,是绑在他腰间的那个袋子,里面装着罗杰帮他在大都会搜罗到的各种种子!
袋里的东西很少,只有一捧小麦、一把粟米、一把像草一样的葱、一头蒜、一块姜,两只尖椒和一个地瓜。
按照林归遥的要求,这些全都是野生的,干瘪而瘦小,长相古怪而狰狞。
当时罗杰就吐槽了:真是搞不懂你,放着大都会辛辛苦苦改良好的种子不要,去要那些野草干什么。
幸好大都会并没有对此做什么防范,把重心都偏在了保护改良作物不外流上,所以罗杰才能轻易地就收集到了这些东西。
对此,林归遥只是脸上笑笑,内心却是乐开了花。
谁要你那些改良过的渣渣了?
即使经过一代又一代不断地选育和培养,那些作物也仅仅是达到了能吃的地步而已,
黄豆大的小麦居然只能脱出芝麻大的粒,其他全是皮,粟米更严重,基本上只能拿来喂养动物。
葱姜蒜也是散着浓浓的刺激气味,谁闻谁流泪,也就地瓜和辣椒比较正常,但都瘦弱得像营养不良的孤儿,出产率奇低。
这些,完全没法和牧场系统驯化的效果相比,否则罗杰也不会被林归遥的一盘薯条就给收买了。
比较遗憾的是林归遥身上没有足够的G币进行驯化,无法知道这些东西驯化后的属性如何,因此只能老老实实地把那颗痒痒的心先收起来,等回到村里再说。
除此之外,由于想起了老李餐厅的那杯小麦酒,林归遥还特地问了下罗杰,结果还真的给他弄到了一小块灰黄的天然酵母,
这可是个好东西!
为了防止污染,林归遥还特地在紧张的背包中为它空出了一个格子,专门用来保存它。
最后,为了运载这批物资,林归遥不得不忍痛花费了一大笔钱,租了两辆汽车才能勉强装下。
他倒不是买不起冥海驼那种牲畜,问题是大都会对此竟然意外的严格,只能租不能卖,就和他们的汽车一样,
对此,连罗杰都开不了这个方便之门。
不过也好,按照冥海驼的速度,肯定要耽搁回村的时间,只能以后看看能不能从冥海沙漠里弄一些了。
经过了城门口严密的盘查,林归遥和萧虹一人开着一辆车,终于离开了大都会这个废土上的理想乡。
说实话,林归遥还是很佩服大都会的掌控者的,那么浩瀚巨大的一个工程,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才能建造出这个占地达十万平方千米的超巨大城市!
回想在里面生活的居民们,虽然外环的人看着还是很贫苦,消费水平也高,但和在外面连温饱和安全都朝不保夕的人相比,他们已经身在天堂了。
更别说五环以内的那些富贵,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个废土上能找到的最好的东西,那生活质量,甚至要比前世的某些富豪们都不遑多让。
当然,除了吃得比较简陋以外。
放在以前,林归遥肯定会选择搬进这个大都会里,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正常的上下班,娶一个普通的女人,就那么简单的过一辈子。
但林归遥身上的秘密注定了他不能过上这种生活,他只有开疆裂土,把命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才能避免得了被人揉捏利用的下场。
“既然他们能做到在废土上安居乐业,我也能!”
捏了捏腰间的袋子,林归遥怀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重重地踩了一脚油门,朝着自己家的方向,
自信地开去。
……
“注意子弹!盯好了,别被人把脑袋给爆了!”
“还有你们,抓紧你们手里的木矛,别哭哭啼啼的像个娘们,难道你们还想继续当个流民,还是做个奴隶?趴好咯!”
王兵看着那群握着木矛,哆哆嗦嗦趴在矮墙后的村民,大声地嘶吼着。
墙外,是五百多不知从何处来的暴民,从昨天开始,突然就聚集在了外城一千米的地方。
他们大多数人衣衫褴褛,面带青色,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好一点的拿着带钉的棍棒,或者砍刀,差一点的是木棍、石头一类。
但这并不能让王兵放松下来,
他们,人太多了!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这群暴民身后,居然还躲着大概三十多个带枪的佣兵,充当着督战队的角色。
“饮血佣兵团!”
咬着牙一字一句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王兵回想到了那梦魇的一天,自己的手下就是被这群流氓一般的对手给围攻,差点就此烟消云散。
“我和你们不死不休!”(未完待续)
林归遥要帮的两个小忙,
一个是让罗杰帮忙打听一下,大都会中有没有穿银盔的宗教,第二个则是替他采购武器和其他物资。
宗教的问题,罗杰带他去看了三个地方,结果都是一些唬人的小神棍,别说银盔了,袍子都凑不齐整,
至于四环更里面,罗杰倒是曾见过几个穿着盔甲,像教徒一般的人,但是是不是林归遥想要找的人,他无法判断。
加上林归遥没有能进入四环的权利,所以罗杰建议他等两个月后再来大都会,到时候七环将会举办一个盛大的丰收节祷告仪式,届时可以碰碰运气。
而物资那块,罗杰则没有让他再次失望。
在度过了整整一天愉快的购物时光后,林归遥手里那沓厚厚的大都会币,全都变成了实打实的硬货。
一百箱按照游骑兵佣兵团武器特点购买的弹药,堆积成了一座小山,步枪、机枪、狙击枪的应有尽有,
特别是赵子月的狙击弹,在林归遥的坚持下,直接就采购了十箱,但价钱却比其他九十箱加起来还贵!
本来他还想要更多的,但罗杰表示自己只能弄到这些。
至于枪,他一共买了五十把M1加兰德步枪,
作为第一批村民的武装储备,虽然都是些军队的淘换货,但肯定比市面上那些故障率奇高的破烂货好许多,这点由萧虹亲自做了确认。
然后是各种生产建设和生活需要用到的各种工具,什么锅碗瓢盆、砂轮卷尺之类的,甚至还有两辆自行车和一台小型脚踏机床!
虽然机床是很简陋的那种,但用来加工一些木制品绰绰有余了。
但这里面最让林归遥激动的,是绑在他腰间的那个袋子,里面装着罗杰帮他在大都会搜罗到的各种种子!
袋里的东西很少,只有一捧小麦、一把粟米、一把像草一样的葱、一头蒜、一块姜,两只尖椒和一个地瓜。
按照林归遥的要求,这些全都是野生的,干瘪而瘦小,长相古怪而狰狞。
当时罗杰就吐槽了:真是搞不懂你,放着大都会辛辛苦苦改良好的种子不要,去要那些野草干什么。
幸好大都会并没有对此做什么防范,把重心都偏在了保护改良作物不外流上,所以罗杰才能轻易地就收集到了这些东西。
对此,林归遥只是脸上笑笑,内心却是乐开了花。
谁要你那些改良过的渣渣了?
即使经过一代又一代不断地选育和培养,那些作物也仅仅是达到了能吃的地步而已,
黄豆大的小麦居然只能脱出芝麻大的粒,其他全是皮,粟米更严重,基本上只能拿来喂养动物。
葱姜蒜也是散着浓浓的刺激气味,谁闻谁流泪,也就地瓜和辣椒比较正常,但都瘦弱得像营养不良的孤儿,出产率奇低。
这些,完全没法和牧场系统驯化的效果相比,否则罗杰也不会被林归遥的一盘薯条就给收买了。
比较遗憾的是林归遥身上没有足够的G币进行驯化,无法知道这些东西驯化后的属性如何,因此只能老老实实地把那颗痒痒的心先收起来,等回到村里再说。
除此之外,由于想起了老李餐厅的那杯小麦酒,林归遥还特地问了下罗杰,结果还真的给他弄到了一小块灰黄的天然酵母,
这可是个好东西!
为了防止污染,林归遥还特地在紧张的背包中为它空出了一个格子,专门用来保存它。
最后,为了运载这批物资,林归遥不得不忍痛花费了一大笔钱,租了两辆汽车才能勉强装下。
他倒不是买不起冥海驼那种牲畜,问题是大都会对此竟然意外的严格,只能租不能卖,就和他们的汽车一样,
对此,连罗杰都开不了这个方便之门。
不过也好,按照冥海驼的速度,肯定要耽搁回村的时间,只能以后看看能不能从冥海沙漠里弄一些了。
经过了城门口严密的盘查,林归遥和萧虹一人开着一辆车,终于离开了大都会这个废土上的理想乡。
说实话,林归遥还是很佩服大都会的掌控者的,那么浩瀚巨大的一个工程,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才能建造出这个占地达十万平方千米的超巨大城市!
回想在里面生活的居民们,虽然外环的人看着还是很贫苦,消费水平也高,但和在外面连温饱和安全都朝不保夕的人相比,他们已经身在天堂了。
更别说五环以内的那些富贵,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个废土上能找到的最好的东西,那生活质量,甚至要比前世的某些富豪们都不遑多让。
当然,除了吃得比较简陋以外。
放在以前,林归遥肯定会选择搬进这个大都会里,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正常的上下班,娶一个普通的女人,就那么简单的过一辈子。
但林归遥身上的秘密注定了他不能过上这种生活,他只有开疆裂土,把命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才能避免得了被人揉捏利用的下场。
“既然他们能做到在废土上安居乐业,我也能!”
捏了捏腰间的袋子,林归遥怀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重重地踩了一脚油门,朝着自己家的方向,
自信地开去。
……
“注意子弹!盯好了,别被人把脑袋给爆了!”
“还有你们,抓紧你们手里的木矛,别哭哭啼啼的像个娘们,难道你们还想继续当个流民,还是做个奴隶?趴好咯!”
王兵看着那群握着木矛,哆哆嗦嗦趴在矮墙后的村民,大声地嘶吼着。
墙外,是五百多不知从何处来的暴民,从昨天开始,突然就聚集在了外城一千米的地方。
他们大多数人衣衫褴褛,面带青色,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好一点的拿着带钉的棍棒,或者砍刀,差一点的是木棍、石头一类。
但这并不能让王兵放松下来,
他们,人太多了!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这群暴民身后,居然还躲着大概三十多个带枪的佣兵,充当着督战队的角色。
“饮血佣兵团!”
咬着牙一字一句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王兵回想到了那梦魇的一天,自己的手下就是被这群流氓一般的对手给围攻,差点就此烟消云散。
“我和你们不死不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