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妖孽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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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乱世
清虚子还是朝廷的炼丹师的时候,福寿宫可谓是门庭若市,不少大臣都来福寿宫里寻求仙丹灵药服用。
如今却只有百里豫一个人不说,就算三清的神像仍旧屹立不倒,可看起来仍旧像一个废弃的道观。
百里豫坐在三清神像前发呆,他刚刚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点可以被分类为食物的东西——一块已经硬的不能再硬的馒头。不由得悲从心来,他百里豫堂堂大唐驻守边关大将军,就算打仗的时候也没少了吃的,太平盛世的时候更是吃香的喝辣的,要不是他每天都记得带兵训练,说不定都吃成大胖子了。
百里豫丢下了手中的馒头,直感叹自己穿来的不是时候。
要是赶上清虚子还很牛批的时候,还有机会好好的学点道术提升下自己,至少要屯点食物,不然也不至于搞的这么尴尬。
百里豫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是睡不着了,还是出去找点食物比较好,就算被歹人所杀也比饿死强。
于是,在这个夜晚,百里豫悄悄的走出了福寿宫。
他自然是不敢去御膳房的,一是太远,而是那里关乎皇上的饮食所以还是看管的很严实的。
他的目的是御花园,因为这个身体,也就是赤焰子的记忆中,御花园中有一个鱼塘,鱼塘之中刚巧有锦鲤……锦鲤好不好吃不知道,但却妥妥是可以吃的。
没错,百里豫现在已经饿到丧心病狂的打算去偷锦鲤吃了。
百里豫到了御花园的时候,果然发现鱼塘附近是没有人的,他没有下水而是从腰间拿出了一柄竹笛。
这是他刚刚随手做的,虽然外形不怎么美观,但却可以做到所有笛子能做到的事情。
想他当初和王遗风成为至交好友,虽说王遗风没有教他红尘一脉的高深功夫,但却把吹笛子的功夫完全传授给了百里豫,所以说百里豫除了能吹出王遗风那种杀人破阵的笛音,还能吹出那种特殊的笛音——简单来说便是笛音无音,而是用内力吹奏的,这种内力以笛子为媒介而带出的‘无音’可以直接攻击对象心脏跳跃速度加快甚至猝死的神奇作用,被王遗风命名为红尘灭杀曲。
红尘灭杀曲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如今百里豫却被动的要用这高大上的曲子来抓鱼,不得不感叹一声一分钱憋死英雄汉,一个馒头逼死百里豫。
值得庆幸的是,百里豫在大唐的内力跟着他的灵魂一起穿了过来。
这不,果然有鱼被红尘灭杀曲给搞死了,百里豫大喜直接驾驭着轻功略过鱼塘那么一捞,两条鱼就落入了百里豫的手中。
百里豫打算回道观烤鱼的时候,百里豫十分敏锐的却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他往右面那么一跳便落到了岸上,顺着那股危险气息的发源地——居然是一个和尚。
那和尚的头上带着不是普通的僧帽,而是三角形的白色僧帽,他穿着一袭袈裟,脖子上挂着巨大的佛珠,单手施佛礼,一手则是捏着小串佛珠,怎么看都是一副得道高僧的样子。
但百里豫却没有放松,就算来者是一个僧人,但百里豫却仍旧感觉到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因为那种即将遇到危险的预感而战栗的感觉。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和尚看着百里豫,眼中的目光是相似于修佛之人的我佛慈悲,可是这却让百里豫更加的紧张。
因为这个和尚明明是个男人的样子,但他的声音却相似于女子,若不是看到了对方的样子,百里豫还以为开口说话的人是一个中年的尼姑而非是这个中年的瘦弱的和尚。
不由自主的,百里豫把这个和尚同那个医治了被自家师父清虚子弄的差点挂掉的和尚普渡慈航联系到了一起,更加在心中认定这个普渡慈航说不定就是个妖僧。毕竟,也有不少对佛理禅音理解错误的和尚误入歧途变成妖僧。
他不过是杀了两条鱼打算填饱肚子,怎么就入了苦海?又如何算是握了屠刀?
可比现代社会那些强行鸡汤有毒鸡汤要讨厌的多了。
当年他还在边关做大将军的时候,可不就收拾了个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理解为[把世界都变成地狱才能超脱]的妖僧。
百里豫还记得那张纸上的提示和这个身体的本来的记忆,让他清晰的记得这个世界是有妖魔鬼怪作祟的,也就是说和尚道士都是有法术的……他现在可没学会什么法术,也就是说,硬拼的话,他是斗不过这个和尚的。
于是,百里豫觉得自己还是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在确定自己还是面瘫,无法做出类似于微笑的表情之后,百里豫放柔了语气,好声好气的说:“既得了禅师点化,贫道定然不会再为了口腹之欲犯杀生之戒,只不过……这锦鲤已经死了,便让贫道带回去果腹可好?”百里豫见普渡慈航不再说话,以为自己躲过了这一劫,便道:“天色已晚,不打扰禅师休息,贫道先行一步了。”
百里豫刚迈出一步,谁知那普渡慈航却摇了摇头,悲悯的说:“冥顽不灵。”
随后,百里豫就听到了那普渡慈航开始念经。
那是一串百里豫并不是很能听明白的梵音,空灵却透露着诡异。
佛法本为救世超度,为何这梵音听起来如此的怪异?
与此同时,百里豫的脑海中出现了幻象——那是他当年带兵和吐蕃大战时的景象。
尸骨,鲜血,乌鸦,哭泣,和眼泪。
百里豫听到有人再耳边哭泣着控诉着:[是你害死了他们!是你杀了他们!是你毁了和平!你是个罪人,你是个恶魔!]
我是个罪人我害死了好多人……我——
百里豫陷入了浓烈的自责之中,可没有人看到的是,他的衣角所沾染的一块有着朱砂字的白纸突然爆发出了金色的光芒,然后飘入百里豫的心脏之中,让陷入负罪感的百里豫内心涌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不,我没有错,我只是在守护我的国土,我只是在保卫我的国家!
我没有错!
瞬间,被这梵音所牵引出来的愧疚感和罪恶感消失的无影无踪,与此同时普渡慈航口中的梵音还在念着,但百里豫却已经全然清醒了过来,那梵音不再对他有什么引诱性的效果,而他也从腰间拿出了刚刚吹奏红尘灭杀曲的竹笛吹奏了那曲王遗风最喜欢的乐曲。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南无阿弥,南无阿弥——]
两种音乐交杂在一起,瞬间让本来还算风平浪静的御花园刮起了大风,树木之间猎猎作响,就连土地上的沙石都被刮了起来,几乎迷住了眼睛。
两股力量到了极致的时候,百里豫手中的笛子被震碎,而他也向后倒退了好几步,嘴角流出了鲜血。
而就在这个时候,百里豫的手被一把温热的手握住,随后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快走,你不是这个妖僧的对手。”
百里豫一听对方叫普渡慈航妖僧那多半就是自己人了,便也没有想什么就任凭那人拉着自己逃走。而当两股音乐相撞所产生的狂风消失之后,百里豫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留下普渡慈航一个人留在原地,那总是流露出普度众生的目光展现出凶狠和一丝丝的不解。
这个小道士本是该死了的,虽然是他的属下动的手,可却又活了过来不说,还学会了如此怪异的可以抵制索命梵音的笛音……清虚子都没有的本事,他这个小徒弟到底是从何处学来的?
而百里豫则是被那个姑娘拉扯着转了不少的洞,最后从密道里出来停留在了一个还算是华丽的房间。
在蜡烛的照耀下,百里豫也终于看出了这个姑娘的样子,一个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做宫女打扮的少女,她的瞳孔过黑,黑的几乎看不到白眼仁,有些恐怖,但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却是阳光的,感觉上来说,应该不是坏人。
单从感觉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对自己报有恶意其实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但不巧,这种感觉已经帮了百里豫很多次——比如说,他当年就是通过这种预感发现了安陆公主的不简单。
那宫女看百里豫一直不说话,脸上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真厉害,居然可以对抗普渡慈航的索命梵音。”
“索命梵音?”百里豫念出了这四个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听起来就真的足够邪恶的……但凡索命之物,均非善物。
就在百里豫打算多问几句的时候,紧闭的房门突然被打开,让百里豫的神经瞬间绷紧。
“彩儿,你跑去哪里了,孤一直再找你……”熟悉的声音出现的同时,百里豫也看到了说话人的那张脸和声音一样的熟悉。
杏黄的太子服,和俊秀却带着骄傲的容颜,赫然就是年轻版本的李亨!
妖孽乱世
清虚子还是朝廷的炼丹师的时候,福寿宫可谓是门庭若市,不少大臣都来福寿宫里寻求仙丹灵药服用。
如今却只有百里豫一个人不说,就算三清的神像仍旧屹立不倒,可看起来仍旧像一个废弃的道观。
百里豫坐在三清神像前发呆,他刚刚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点可以被分类为食物的东西——一块已经硬的不能再硬的馒头。不由得悲从心来,他百里豫堂堂大唐驻守边关大将军,就算打仗的时候也没少了吃的,太平盛世的时候更是吃香的喝辣的,要不是他每天都记得带兵训练,说不定都吃成大胖子了。
百里豫丢下了手中的馒头,直感叹自己穿来的不是时候。
要是赶上清虚子还很牛批的时候,还有机会好好的学点道术提升下自己,至少要屯点食物,不然也不至于搞的这么尴尬。
百里豫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是睡不着了,还是出去找点食物比较好,就算被歹人所杀也比饿死强。
于是,在这个夜晚,百里豫悄悄的走出了福寿宫。
他自然是不敢去御膳房的,一是太远,而是那里关乎皇上的饮食所以还是看管的很严实的。
他的目的是御花园,因为这个身体,也就是赤焰子的记忆中,御花园中有一个鱼塘,鱼塘之中刚巧有锦鲤……锦鲤好不好吃不知道,但却妥妥是可以吃的。
没错,百里豫现在已经饿到丧心病狂的打算去偷锦鲤吃了。
百里豫到了御花园的时候,果然发现鱼塘附近是没有人的,他没有下水而是从腰间拿出了一柄竹笛。
这是他刚刚随手做的,虽然外形不怎么美观,但却可以做到所有笛子能做到的事情。
想他当初和王遗风成为至交好友,虽说王遗风没有教他红尘一脉的高深功夫,但却把吹笛子的功夫完全传授给了百里豫,所以说百里豫除了能吹出王遗风那种杀人破阵的笛音,还能吹出那种特殊的笛音——简单来说便是笛音无音,而是用内力吹奏的,这种内力以笛子为媒介而带出的‘无音’可以直接攻击对象心脏跳跃速度加快甚至猝死的神奇作用,被王遗风命名为红尘灭杀曲。
红尘灭杀曲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如今百里豫却被动的要用这高大上的曲子来抓鱼,不得不感叹一声一分钱憋死英雄汉,一个馒头逼死百里豫。
值得庆幸的是,百里豫在大唐的内力跟着他的灵魂一起穿了过来。
这不,果然有鱼被红尘灭杀曲给搞死了,百里豫大喜直接驾驭着轻功略过鱼塘那么一捞,两条鱼就落入了百里豫的手中。
百里豫打算回道观烤鱼的时候,百里豫十分敏锐的却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他往右面那么一跳便落到了岸上,顺着那股危险气息的发源地——居然是一个和尚。
那和尚的头上带着不是普通的僧帽,而是三角形的白色僧帽,他穿着一袭袈裟,脖子上挂着巨大的佛珠,单手施佛礼,一手则是捏着小串佛珠,怎么看都是一副得道高僧的样子。
但百里豫却没有放松,就算来者是一个僧人,但百里豫却仍旧感觉到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因为那种即将遇到危险的预感而战栗的感觉。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和尚看着百里豫,眼中的目光是相似于修佛之人的我佛慈悲,可是这却让百里豫更加的紧张。
因为这个和尚明明是个男人的样子,但他的声音却相似于女子,若不是看到了对方的样子,百里豫还以为开口说话的人是一个中年的尼姑而非是这个中年的瘦弱的和尚。
不由自主的,百里豫把这个和尚同那个医治了被自家师父清虚子弄的差点挂掉的和尚普渡慈航联系到了一起,更加在心中认定这个普渡慈航说不定就是个妖僧。毕竟,也有不少对佛理禅音理解错误的和尚误入歧途变成妖僧。
他不过是杀了两条鱼打算填饱肚子,怎么就入了苦海?又如何算是握了屠刀?
可比现代社会那些强行鸡汤有毒鸡汤要讨厌的多了。
当年他还在边关做大将军的时候,可不就收拾了个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理解为[把世界都变成地狱才能超脱]的妖僧。
百里豫还记得那张纸上的提示和这个身体的本来的记忆,让他清晰的记得这个世界是有妖魔鬼怪作祟的,也就是说和尚道士都是有法术的……他现在可没学会什么法术,也就是说,硬拼的话,他是斗不过这个和尚的。
于是,百里豫觉得自己还是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在确定自己还是面瘫,无法做出类似于微笑的表情之后,百里豫放柔了语气,好声好气的说:“既得了禅师点化,贫道定然不会再为了口腹之欲犯杀生之戒,只不过……这锦鲤已经死了,便让贫道带回去果腹可好?”百里豫见普渡慈航不再说话,以为自己躲过了这一劫,便道:“天色已晚,不打扰禅师休息,贫道先行一步了。”
百里豫刚迈出一步,谁知那普渡慈航却摇了摇头,悲悯的说:“冥顽不灵。”
随后,百里豫就听到了那普渡慈航开始念经。
那是一串百里豫并不是很能听明白的梵音,空灵却透露着诡异。
佛法本为救世超度,为何这梵音听起来如此的怪异?
与此同时,百里豫的脑海中出现了幻象——那是他当年带兵和吐蕃大战时的景象。
尸骨,鲜血,乌鸦,哭泣,和眼泪。
百里豫听到有人再耳边哭泣着控诉着:[是你害死了他们!是你杀了他们!是你毁了和平!你是个罪人,你是个恶魔!]
我是个罪人我害死了好多人……我——
百里豫陷入了浓烈的自责之中,可没有人看到的是,他的衣角所沾染的一块有着朱砂字的白纸突然爆发出了金色的光芒,然后飘入百里豫的心脏之中,让陷入负罪感的百里豫内心涌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不,我没有错,我只是在守护我的国土,我只是在保卫我的国家!
我没有错!
瞬间,被这梵音所牵引出来的愧疚感和罪恶感消失的无影无踪,与此同时普渡慈航口中的梵音还在念着,但百里豫却已经全然清醒了过来,那梵音不再对他有什么引诱性的效果,而他也从腰间拿出了刚刚吹奏红尘灭杀曲的竹笛吹奏了那曲王遗风最喜欢的乐曲。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南无阿弥,南无阿弥——]
两种音乐交杂在一起,瞬间让本来还算风平浪静的御花园刮起了大风,树木之间猎猎作响,就连土地上的沙石都被刮了起来,几乎迷住了眼睛。
两股力量到了极致的时候,百里豫手中的笛子被震碎,而他也向后倒退了好几步,嘴角流出了鲜血。
而就在这个时候,百里豫的手被一把温热的手握住,随后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快走,你不是这个妖僧的对手。”
百里豫一听对方叫普渡慈航妖僧那多半就是自己人了,便也没有想什么就任凭那人拉着自己逃走。而当两股音乐相撞所产生的狂风消失之后,百里豫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留下普渡慈航一个人留在原地,那总是流露出普度众生的目光展现出凶狠和一丝丝的不解。
这个小道士本是该死了的,虽然是他的属下动的手,可却又活了过来不说,还学会了如此怪异的可以抵制索命梵音的笛音……清虚子都没有的本事,他这个小徒弟到底是从何处学来的?
而百里豫则是被那个姑娘拉扯着转了不少的洞,最后从密道里出来停留在了一个还算是华丽的房间。
在蜡烛的照耀下,百里豫也终于看出了这个姑娘的样子,一个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做宫女打扮的少女,她的瞳孔过黑,黑的几乎看不到白眼仁,有些恐怖,但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却是阳光的,感觉上来说,应该不是坏人。
单从感觉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对自己报有恶意其实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但不巧,这种感觉已经帮了百里豫很多次——比如说,他当年就是通过这种预感发现了安陆公主的不简单。
那宫女看百里豫一直不说话,脸上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真厉害,居然可以对抗普渡慈航的索命梵音。”
“索命梵音?”百里豫念出了这四个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听起来就真的足够邪恶的……但凡索命之物,均非善物。
就在百里豫打算多问几句的时候,紧闭的房门突然被打开,让百里豫的神经瞬间绷紧。
“彩儿,你跑去哪里了,孤一直再找你……”熟悉的声音出现的同时,百里豫也看到了说话人的那张脸和声音一样的熟悉。
杏黄的太子服,和俊秀却带着骄傲的容颜,赫然就是年轻版本的李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