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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姑嫂”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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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亦琛和周怡宝耍了一番嘴皮子,两个人便开车去外面吃饭。唛鎷灞癹晓

    周怡宝还记得有一次晚上,和连亦琛在外面吃饭,吃的尽兴,喝了点小酒,微醉,却跑进了婚纱店看婚纱,还惹得连亦琛买了婚纱。

    婚纱买了,她却想着的是,汉式婚礼,着实是让连亦琛好生破费了一番。

    她甚至还摔了连亦琛的手机……温颜为了让她安心,说手机是山寨的,可是,后来,她找工作,在网上投简历的时候,顺手查了那只手机,市场价的数字,让她数了位数,数了好几遍,尔后,又看到了一则关于连亦琛几年前竞拍到天价手机的新闻。

    她才知道,虽然连亦琛没有怪她,温颜也说了善意的话哄她,她的心里却是内疚万分的。

    她欠了他,太多了。

    她在他家里白吃白喝,还害得他花了冤枉钱。如果她要和他算账,他就会说,已经是夫妻,计较钱财伤了感情。

    可她终究,还是于心不安。

    关于那个手机的抵偿,温颜给她出过主意,说是给连亦琛一个特别一点的礼物。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想一想,可以要送什么给连亦琛,特别,什么东西,对于连亦琛才是特别的呢。

    加之,要送礼物,是需要钱的,她忽然想到了陆弋阳手里,有她的一笔工资。

    事实上,她是不太好意思去要那笔工资的,她在TIME酒店里,并没有什么贡献,就连变成陆弋阳的助理,也只是在医务室里看看书喝喝茶。

    不过,想来陆弋阳很久没有联系过了,自然,工资的事情,她不好意思开口说要。

    那么,她只能先想好送什么再说了。

    若是一定需要用钱,就要另想办法。

    这样想着,连亦琛已经开着的车,已经停了下来。

    周怡宝问:“这次是去哪里吃饭?”

    “看看,你还记得这里吗?”

    “啊,就是上次那间中餐厅吗?”

    “我很喜欢这里,这里让我觉得很舒服。”

    “嗯,舒服倒是真话。”

    二人走进餐厅,周怡宝也觉得这间餐厅很让人舒服,所以上次吃饭吃的尽兴,还叫了啤酒。

    服务生问着:“两位是坐大堂,卡座,还是包间?”

    “包间。”连亦琛说着。

    服务生便领着二人上了二楼。

    两个人坐了下来,连亦琛在点菜,周怡宝看着四周。上次周怡宝从TIME辞职,连亦琛带她来吃饭,来的仓促。而且是坐在大堂之中,人多,热闹,却吃的神清气爽,似乎是吃饭有个气氛,吃的也多了。

    这一次,心情不一样,有的是好心情,而坐的地方换成了包间,包间的装修,相对大堂,就精致的多了。

    古色古香,雕龙刻凤,其中一扇屏风,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差点笑出声来,屏风是木制的,上面的彩绘,居然是刘关张三人列队跪拜,手持焚香,神色恭敬,屏风上书,桃园结义。

    连亦琛点完菜,她看了看菜单,都是她爱吃的,于是点点头,点了一份红烧猪蹄,对服务生说:“可以了,快些上菜。”

    连亦琛却要喊服务生,周怡宝拦下来连亦琛。

    连亦琛说:“你又不吃猪蹄。”

    “你爱吃不是。”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我见你盯着菜单中的猪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周怡宝说,“你知道我不爱吃,所以在我面前,你也从来不吃,忍了这么久。”

    “哈,你岂是不爱吃,就连看,都看的难受,我要是吃的话,岂不是要影响你的食欲?”连亦琛笑着说,“你看看你,这样的瘦,旁人看了都以为是我不给你饭吃。”

    周怡宝听到这里,也笑了起来。还记得前段时间,时隔多年以后遇上温彤彤,彤彤也是这样的说辞。彤彤气愤难忍的说着,是不是连亦琛不给她吃饱饭。

    一想到这里,她的笑意更浓。

    连亦琛看着周怡宝笑意渐浓,心里也着实开心起来。

    ……。

    吃晚饭,连亦琛拉着周怡宝去超市。

    两个人一起逛超市的经历,是从来没有过的。

    连亦琛对于逛超市,可有可无,他不爱吃零食,常年一个人在外生活,工作忙碌,即使是吃饭,也是时时对付,哪里有闲情逛超市,最多了在超市里拿了饼干饮料,结账以后,就匆匆出了超市。

    而周怡宝呢,对于逛超市,似乎兴致浓浓,连亦琛推车,她一直兴致勃勃的看着货架上的货物,然后说:“这是我出百草村以来,第一次到超市里来。”

    “你喜欢吃零食吗?”

    “零食对我来说可有可无,小时候,我很爱吃零食,但我在国外念书的时候功课很多,连吃饭的时间都很少,更别说有时间去买零食吃了,后来到了S市,我那段时间不喜欢医生的工作,也不喜欢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打交道,对于生活都是兴致缺缺的,除了在医院实习,就是宅在家里,哪有兴致去逛超市。后来到了百草村,那里是什么样子的,你是知道的。但我喜欢超市的原因,只是为了看这货架之上花花绿绿的包装,看这些人,来来往往。”

    “你的想法一直很特别,哪有人跑到超市里来,不为了买东西,而来看人的?”连亦琛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一部电影里说的话。”

    “哦?电影里说的什么?”

    “说现在的人,谁没有半个奇怪的癖好。就像是现代人如果不得个忧郁症什么的,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周怡宝笑笑说:“人人都有癖好,也有弱点。而每个弱点,都是有成因的,有迹可循的。”周怡宝站住了脚步,继续说,“你看,我就有晕血症。”

    “我倒是以为,你的晕血症已经好了。”

    “嗯?你怎么知道?”

    “自从你跟着刘白学了医术以来,不知道是他用方子调好了你,还是用什么法子训练了你,总之,你现在的晕血症,多半是好了。其实,最初你的晕血症就有了好的迹象。三年前,你成为医生以后,为那个洋人做手术的时候,就已经不晕血了。”

    “三年前的事情,你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周怡宝还记得自己的晕血症,事实上,是由来已久的。

    她本身就患有晕血症,小时候,周逸飞在她面前出了车祸,她被刺激了之后,晕血症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上大学期间,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克制自己的缺陷。零八年那年,她回到国内,上了汶川前线,她在汶川前线积极救援的过程中,晕血症奇妙的不药而愈。她从前线下来,再次回到医学院,她的晕血症,越来越严重,甚至已经无法再配合导师完成科研工作。

    说来,她的晕血症,就像是一种程序,随时开启,随时关闭。

    到了S市真正实习的时候,她一方面很抵触父亲周宏一定要她做西医,一方面,她的身体和心里,也在逃避着做医生,晕血症,便日渐严重起来。

    而连亦琛说的没错,她真正站起来的是,在为那个洋人,做手术的时候,竟然一场手术下来,她完全坚持了下来,没有晕血。

    现如今,所谓的晕血症,也已经不药而愈。不过,究竟会不会再次复发,谁也不能确定。

    套用连亦琛套用别人的话说,说现在的人,谁没有半个奇怪的癖好。而谁,又没有半点怪病。

    而连亦琛竟然还记得,她三年前参与的手术?

    这就令她,有些惊讶了。三年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院长,她是一个实习生,虽然在地铁上结下梁子,后来也有些往来。可是院长日理万机,连她做的手术都记了下来,真是,让她惊讶了。

    “那是自然,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当时分科在即,你说你想去收发室派报纸,我就捉摸着,应该让你真正的面对你所害怕的。”

    “竟然是你可以安排我去外科?”周怡宝虽然惊讶,却心中暗自忖度起来,当初,她去外科,果然是他的刻意为之?

    “我有这个意思,而正好外科主任罗中人牵头,和其它主任一职投票,将你选进了外科,我便顺水推舟了。”连亦琛说。

    “我有两个问题要问。”

    “好,你问吧。”

    “第一,是不是在三年以前,你就已经认识我,不然,你对于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如此的良苦用心?”

    “是,在我成为S市医院的代理院长以前,我就认识你。但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样认识你的,我等你自己想起来。”

    “也罢,第二,我在S事的医院里实习期间,我明明表现的一塌糊涂,罗中人还点名要我,他对于这件事情其中的目的,你究竟是知情,还是不知情?”

    “他的目的,我若是现在说来,怕你觉得,我会是小人之心。我只问你,你在S市医院里有段时日了,你可知道,罗中人和护士蔡莱,是什么关系?”

    “我知道。”

    周怡宝若不是那一晚撞见了罗中人和蔡莱。

    自然不会知道他们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关系。

    那一晚,她也就在那么一瞬间明白了覃迪留下的好意的暗示,医院的男女关系,果然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原来你是知道的,那罗中人的目的,就显而易见了,你有什么,是值得他这样做的。”

    “嗯,不说了。”周怡宝微微的低了头,原来,是这样,罗中人对于她的百般维护,终于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连亦琛的话说的很明白,她也不想再听下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忽然,周怡宝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抢包啦。”

    她警觉性的朝喊声望去,便见一个青年怀中抱着一只女式包,跑得飞快。

    她立刻追了过去。

    连亦琛还没反应过来,周怡宝,已经不见了人影。

    连亦琛笑了笑,怡宝就是这么个性子,若不是刘白教了她功夫,他断然不放心怡宝去做她的女侠。他还记得上一次,在TIME酒店,她辞职了,却也受了伤。

    他开车接了她,才知道是被李蓉蓉抓伤的。

    “对了,李家会不会找我啊。”周怡宝有些惴惴不安的问着。

    “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就连外面的老板会潜规则你,你都不怕,还说废了谁谁,你会怕区区一个李家?”

    “这不一样,李家是军队出身,我赤手空拳打不过他们嘛。”

    “怡宝,你别怕。有我在的一天,你都可以放心的去欺负别人,要是别人欺负了你,我会替你十倍的讨回来。”

    “连亦琛,你实在是太嚣张了!”

    “这不是嚣张,是本事,怡宝,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靠本事。强者为王,这是连家,每一个人浸在骨血里的四个字。”连亦琛的脸上写着骄纵,他狂傲,不羁,嚣张,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周怡宝,就算是周怡宝欺负别人,他也会帮着狠狠的落井下石。

    “那我倒要看看,要是李家来找我,你会怎么办!”周怡宝笑了笑。

    看着周怡宝的笑容,他心知,她这个女侠倒也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

    事后,他专程去了一趟TIME,找到了保安部了解来龙去脉。

    才知道,怡宝做了一番女侠,却不慎被李蓉蓉伤了脖子。

    保安说:“李小姐的脸受伤了,一直精神很不稳定,那天在酒店里出事以后,李家的人就来TIME问了这件事,李家的人,似乎很怪周大夫。”

    “李家的人还说什么?”

    保安摇摇头。

    “当时,是陆助理接待的李家人,我是被叫去问话的,所以知道一些。”另一个保安说。

    “好,那你说一说,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李小姐和一个男子,那天在TIME酒店开了一间房间,听那个男子说,是个心理医生,专门为李小姐看诊。说是这样说,谁晓得是不是这样。几个小时后,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帮人,冲进了李小姐的房间,把他们给打了,保安都拉不住那几个人。说到底,是我们保安部无能,最后是周大夫制服了歹徒。李家的人却说,周大夫没有及时医治李小姐的伤,这官司,是吃定了。”

    那个保安,明显是帮着周怡宝说话的,看来这个周大夫,在TIME的口碑,是不错的。

    事情了解清楚以后。

    连亦琛对于李家的人,真是无话可说。那李蓉蓉伤的是脸,治坏了,才真是官司吃定了。

    正好坊间有流言说周怡宝傍上了他,还怀孕了。他乐得帮助这流言散布的满城风雨,人尽皆知。真真假假,由李家的人自己判断就是。

    吃官司吗?

    倒看这李家,想不想和连家玩一玩?

    前段日子,他还只是商界新贵连先生,现在,他身后站着的,是整个连家。他教周怡宝嚣张,不仅仅因为周怡宝身后有他,也有连家。

    对于家主之位,他势在必得,而怡宝,他一定要将她宠溺到天上去。怡宝越嚣张跋扈,别的男人越难以忍耐越好。这样子,只有他一个人受得了怡宝才好。

    而事实上,之后李家,完全没有找怡宝的动作。李家倒是知趣,本就是无理取闹,真要闹起来,也不怕失了自己的身份。

    想到这,这一次,怡宝又去做女侠了。

    连亦琛不免开怀大笑,慢慢走着,循着女侠的足迹去了。

    ……

    夜如墨。

    诸葛家。

    已经是晚饭时间。

    诸葛云河驾车飞驰,回到了诸葛家。

    他一听说三哥的眼睛忽然失明,立刻什么也不管不顾了,一心只想着回家。

    期间,诸葛云河一直在想小时候的事情。

    事实上,三哥失明,并不是没有征兆。

    当诸葛云河接到管家的电话,他就知道,他长期以来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凡是家族,都会有一个掌舵者。

    譬如连家,主心骨,是连家的现任家主,连决。

    而诸葛家的掌舵人,是诸葛老爷。事实上,这并不是诸葛老爷的真名,不过大家很习惯性的叫着诸葛老爷,就一直这样喊了起来。

    诸葛老爷是诸葛家的嫡系,自然是掌舵人,下面管辖四个堂,每个堂主都是诸葛家的长辈,再往下分,就是诸葛家的旁系子孙了。

    诸葛老爷有四个子女,老大老二是女儿,已经嫁了出去,一个嫁到了国外,一个嫁到了南方,回京城的日子不多。因此诸葛老爷膝下,只有两个儿子,三子和四子,三儿子诸葛御风,不喜医术,索性四子诸葛云河最爱医术,令他,十分的老怀安慰。他是个懂得满足的人,三子不喜医术,就任三子做自己喜欢的事,将来掌舵人之位,传于四子便可。

    因此,父亲常说,云河,你一定要好好学好医术,不仅仅是为了诸葛家,也为了你的三哥。

    这句话,是有出处的。

    据说,诸葛御风自出生以来,就不会掉眼泪。哭,是生命的开始,一个孩子生下来,就一定会哇哇哭起来,身体的技能也就随之这第一声啼哭,开始了正常的运转。

    哭,意味着,脱离母体,第一次呼吸,自我供氧。

    而人一哭,泪腺就会开始运作。

    眼泪,就会随着泪腺的运作,夺眶而出。

    诸葛御风是没有眼泪的。

    诸葛家族是医学世家,对于这个奇怪的现象,自然人人都在想,究竟是怎么回事?

    人人都在思考,人人都想解答。

    甚至,诸葛御风为什么没有眼泪,成为了当年,诸葛家族所有大夫的考核成绩之一。

    这件事情,甚至在当年,一时轰动了京城的医学界。

    有人说,去找神医楚田,然而,楚田隐居,周宏和楚惠始终不肯透露楚田的下落,似乎,是想让楚田有一个安静的晚年。

    于是最终,诸葛御风的病症,也就不了了之了。

    诸葛御风的眼睛,不会流眼泪,虽然是奇症,但是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什么影响。

    然而这件事情,一直在诸葛老爷心里,是头等的大事。故此,他对四子抱有的期望,也是希望,有朝一日,三子若是真的出事了,四子,也能尽力医治。

    诸葛云河下了车,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家里。

    ……。

    超市。

    周怡宝伸手敏捷,单凭一只手,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下子抓住那个青年。

    于是伸手,点了对方的穴道。

    那青年顿时浑身无力,坐在了地上。

    这时候,超市的保安围了过来,擒住了青年。

    周怡宝将女式包,从青年的手中取了出来,和保安简单的说明了情况,几个保安,便压着抢包的青年离开,只留下一个保安,等待着失主,过来问询详情。

    周怡宝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失主,会是陆小曼。

    陆小曼行色匆匆的赶了来,她们两个人四目相对。

    这还是陆小曼婚后,第一次以周太太的身份站在周怡宝的面前。她仔细打量着周怡宝,这个漂亮的人儿,她一眼就认出来了。如果不是周逸飞和周怡宝划清界限,怡宝说来,算是她的小姑。对于三年前的周家变故,她当时人在国外,不是很了解。回国办婚礼的时候才知道,从此以后,周逸飞是周逸飞,怡宝是怡宝。

    在周逸飞的口中,周怡宝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女,所以周老爹才早早立下遗嘱,将家产留给了他,而怡宝若是愿意,可以和长兄一起生活,而怡宝似乎对遗嘱的分配很不满意,一气之下,消失了。

    一走就是几年。

    陆小曼从前不曾与周怡宝有过交集,只是在新闻里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她也偶尔会在BING杂志上看到周怡宝的花边,却对这些新闻花边一笑了之。

    丈夫说起周怡宝的事情来,半真半假,有谣言说丈夫谋夺了周家家产,也是半真半句,她什么都不敢信,而木已成舟,嫁给了周逸飞,她倒也假装,什么都听不见了。反正她嫁作人妇,不出去听,也就听不见是非了。

    如今见到周怡宝,她心中涌起了不少思绪,怡宝看起来清秀可人,还替她拿贼,分明,是个正义的人。

    她只能这样评价周怡宝,她是站在丈夫那一边的,若是真如逸飞所说,周怡宝不满遗嘱,那怡宝,必定是不喜欢她这个长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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