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山河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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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这年龙城的气温冷得特别快,树叶还没来得及黄,就都落了,赵云澜心里有些懒,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工作上也没什么事,他除了赶一些重要的应酬,偶尔变着法地骚扰一下沈巍,其他时间,都宅在家里了。
赵云澜很早就离开了父母,自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四十来平的开间小公寓,每天过着典型的单身汉生活——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回到家就过得猪狗不如。
大庆总是觉得,这一代的“镇魂令主”折腾得让人头疼,他甚至绝妙地把“镇魂令”包装成了一个公务员机构,还起了个名叫“特别调查处”,他本事很大,人路很广,办案的时候也说得上明察秋毫、杀伐决断,却总让大庆没什么安全感。
黑猫老是怀疑,有一天赵云澜会撂挑子不干了,专心致志地走他花天酒地前途光明的路。
然而大庆虽然活了上千年,但毕竟只是一只猫,赵云澜的业余生活远远没有它想象得那么热闹。
赵云澜本人,大概属于典型的“下班沉默症”,谁也不知道这种都市人身上特有的毛病究竟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一直单身到现在,除了职业的特殊性之外,也有一部分是自己的问题——在外面就舌灿生花,一到了家,就成了个锯嘴葫芦,也不是故意冷暴力,就是特别缺少和别人交流的欲望,不主动问他,他能整晚上一声不吭,连表情都少,更不用提要求他来点有情趣的业余活动了。
要不是吃饭的时候多出来的一副碗筷,完全可以他这个人不存在。
处过的几个情人都是这么崩了的,理由无外乎“缺少沟通”“没有激情”“我们性格不合适,没有共同语言”,最扯的是,一个小姑娘愤恨地看着他说:“你压根就没有爱过我,压根就没把我往心里去过。”
赵云澜确实是英俊多金的青年才俊,但这里是龙城,缺风缺水缺时间,最不缺的就是青年才俊——而且这才俊虽然存款不少,却至今连置办个像样的房产的意愿都没有,平时花钱如流水,住的那地方压根就是个有产权酒店公寓,房间布局也像个酒店,一点也没有个家样,他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不过日子的不靠谱气息。
跟沈巍约了周日晚上,于是周六这天没别的安排,宿醉的赵云澜就心安理得地赖床到了中午才起来,靠剩下的一点干面包和茶水过了宅了一天,先是翻阅了他所能找到的各种资料,查幽冥四圣的事,之后又在游戏里度过了晚饭时间。
终于,在天已经黑了的时候,他的胃里传来一阵绞痛,把专注游戏的主人的注意力硬拉了过来。
赵云澜先是不想动,喝了杯热水打算扛过去,结果胃翻滚得越来越厉害,四十分钟后,疼得他冷汗都下来了,这才决定出门觅食。
已经立冬了,他懒得蛋疼,眼看着窗外黑灯瞎火,就十分不讲究地在睡衣外面套上条裤子,又裹了件长大衣,连袜子也没穿,这么邋里邋遢地出门了。
赵云澜熟门熟路地走出小区,过马路,拐进了一条小路,在路口的小饭馆点了一碗炒饭和一碗粥。
饭要临时下锅炒,赵云澜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得有点少,他决定不在那里傻等,摸了摸外衣兜,他打算趁这个时间去附近的小超市买条烟。
就在赵云澜横穿一条三盏路灯坏了两盏的小路时,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一个男人粗暴地说:“快点把钱拿出来,别磨蹭!”
另一个声音说:“兄弟你也别怨我们,谁都不容易,你穿得这么好,一看就是有钱人,识相点,快过年了,大家伙都平平安安的最好,你说是不是?”
哟,打劫的?
年关将近,龙城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一阵子看来治安又不怎么样。
赵云澜慢吞吞地溜达了过去,眯起眼一看,只见三四个小流氓围住了一个男人,而那被打劫的倒霉蛋,居然还是个熟人。
沈巍。
他怎么在这里?
沈巍的好脾气看来不单用在学生身上,赵云澜很快发现,他对待同志像春天一样温暖,对待敌人也像春天一样温暖,碰见打劫的,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他居然毫不反抗,连语言攻击都没有,顺从地就把钱包掏出来了!
小流氓发现这是个“软柿子”,立刻蹬鼻子上脸:“手表!这他妈要是名牌,也值个万八千的,也撸下来!”
沈巍又二话没说,把手表也接下来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赵云澜心说,他叹了口气,看不下去了,插着兜往那边走了过去。
只见打劫的小流氓一把抢过沈巍的手表,抬手把沈巍推了个趔趄,沈巍的后背撞在了墙上,脖子上露出一段红线。
“哎,看他脖子上挂了什么东西,可能是玉,”一个人说,“玛瑙翡翠也行啊。”
另一个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拽住沈巍的领子,粗鲁地把他的领口扯下了一大截,沈巍锁骨之间挂着的小吊坠露了出来——那东西不过指甲盖大,却把还没来得及走近的赵云澜的眼睛都晃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它在萤火一样的路灯灯光下,竟然能显得流光溢彩。
“这……这玩意不是钻石吧?”小流氓看直了眼,说着,就伸出肮脏的手去抓沈巍脖子上的吊坠。
就在这时,一直顺从得跟孝子贤孙一样的沈教授终于皱起了眉,抬手攥住了吊坠,开了口:“钱和东西已经给你们了,别太过分。”
他忽然沉下脸来,就像一个面人活了过来,拽他领子的人这才发现,这男人一双眼珠黑沉沉的,带着他形容不出的冷光,看人的时候,无端让人觉得有些恐惧,这让小流氓呆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松了手,往后退了半步。
不过他们很快反应过来,对方只有一个人,还是个怂人——不怂,能那么痛快地掏钱么?
呸,当扶贫吗?
离沈巍最近的一个人抬手就冲着他的脑袋扇下去——他的经验,碰见这种戴眼镜的,先出其不意照脑袋上来一下,眼镜给他打飞了,人给他打晕了,再在下盘上踹一脚,对方估计就起不来了。
可是他的手刚抬起来,还没来得及往下落,后心就被人猛地踹了一脚,小流氓只觉得胸口一闷,险些吐出一口老血来,连滚带爬地往前一扑,沈巍一侧身躲开,小流氓整个人给拍在了墙上。
沈巍愕然地抬起头,就看见赵云澜站在那,往双手中间呵了口气,搓了搓手,然后用一种比流氓还像流氓的口气说:“这大冷天的,谁在这松筋骨呢?”
他这一脚踹得石破天惊,震慑力十足,其他人愣是没反应过来,半晌,才有一个人突兀地开口问:“你……你谁啊?少管闲事啊我警告你。”
赵云澜一歪脖子,筋骨“嘎巴”一声脆响,他感觉到冷似的跺了跺脚,脸上露出了一个带酒窝的冷笑:“你知道敢警告我的孙子们,现在都在哪个猴山上扯旗呢么?”
五分钟以后,赵云澜拨通了附近派出所的电话,让他们火速来领人,打完电话,他用脚尖扒拉了一下被他踹趴下的人:“爷出来混的时候,你们这帮小丫挺的还不知道在哪吃奶呢,下次出来之前,麻烦弄清楚这是谁的地盘好吗?”
被他踩得“哎哟”一声惨叫的小混混说:“大……大哥,我……我们……嗷!”
“叫他妈谁呢?谁是你大哥?”赵云澜又一脚,“你倒会顺杆爬是吧?你爷爷我根正苗红一人民警察,哪个跟你称兄道弟,你丫哪根葱?自己把裤腰带解下来,快点!”
沈巍看着他训练有素地把一串小流氓全给绑在路灯杆子上了,居然还没心没肺地笑了。
直到这时,赵云澜才恍然发现,自己刚刚好像经历了一回英雄救美的经典桥段,这巧合实在太美好,美好得他几乎以为是自己一手安排的了。
赵云澜不禁精神一震,顿时觉得世界美好了空气清新了,连胃也不那么疼了。
他把钱包和手表还给沈巍:“没想到在这也能遇见你,没事吧?”
沈巍风度翩翩地弹了弹身上的灰,接过自己的东西:“谢谢。”
赵云澜的目光情不自禁地在他的挂坠上停了片刻,他这才看清,那原来是个空心透明的小球,光是里面装的东西散发出来的,大概是某种荧光材料。
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荧光”,赵云澜有种错觉,仿佛那个小球里面装得是一团火种,那颜色热烈又有生命力,绝不是世界上任何一种人工可以仿造的,简直……就像活得一样。
他看着那团光芒夺目的小东西,心里无端地生出某种说不出的亲切和熟悉感。
不过赵云澜立刻就意识到,自己一直盯着别人的东西看不大礼貌,于是移开了目光,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你不怕有辐射么?我听说这种特别亮的东西都对人体不好。”
沈巍把挂坠塞回自己的衣服里,贴着皮肤放好,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赵云澜不是什么好奇的人,见他不想提,立刻识趣地不说了,抬手把自己大衣扯开的一颗扣子扣上,掩住里面露出来的睡衣的一角:“这种小混混,根本就是外强中干,怕他们干什么?你吃饭了么?走,我请你吃宵夜,给你压惊。”
沈巍笑了起来:“那怎么好意思,怎么也该是我请你。”
他说着,还不忘了回头看一眼被赵云澜穿成串绑在路灯底下的小混混们,迟疑了一下:“其实他们也不容易……”
赵云澜转过身,背对着沈巍翻了个白眼,而后他想起了什么,又奇怪地问:“对了,沈老师也住这附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沈巍眼神一黯:“在这种城市,两个人可能住得很近,却一直也没见过对方,但是也说不定哪一天开始,就天天碰面了,都是缘分吧。”
赵云澜附和着笑了两声,没往心里去——作为一个死宅男,别说只是住得近,他连住同一层的邻居也认不全,实在跟“缘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沈巍不说话了,错后半步跟在他身后,在赵云澜看不见的地方,他的目光变得非常古怪,藏在眼镜片后面,晦暗不明地射出来,盯着男人的背影,好像又是贪婪、又是隐忍。
可能是这年龙城的气温冷得特别快,树叶还没来得及黄,就都落了,赵云澜心里有些懒,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工作上也没什么事,他除了赶一些重要的应酬,偶尔变着法地骚扰一下沈巍,其他时间,都宅在家里了。
赵云澜很早就离开了父母,自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四十来平的开间小公寓,每天过着典型的单身汉生活——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回到家就过得猪狗不如。
大庆总是觉得,这一代的“镇魂令主”折腾得让人头疼,他甚至绝妙地把“镇魂令”包装成了一个公务员机构,还起了个名叫“特别调查处”,他本事很大,人路很广,办案的时候也说得上明察秋毫、杀伐决断,却总让大庆没什么安全感。
黑猫老是怀疑,有一天赵云澜会撂挑子不干了,专心致志地走他花天酒地前途光明的路。
然而大庆虽然活了上千年,但毕竟只是一只猫,赵云澜的业余生活远远没有它想象得那么热闹。
赵云澜本人,大概属于典型的“下班沉默症”,谁也不知道这种都市人身上特有的毛病究竟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一直单身到现在,除了职业的特殊性之外,也有一部分是自己的问题——在外面就舌灿生花,一到了家,就成了个锯嘴葫芦,也不是故意冷暴力,就是特别缺少和别人交流的欲望,不主动问他,他能整晚上一声不吭,连表情都少,更不用提要求他来点有情趣的业余活动了。
要不是吃饭的时候多出来的一副碗筷,完全可以他这个人不存在。
处过的几个情人都是这么崩了的,理由无外乎“缺少沟通”“没有激情”“我们性格不合适,没有共同语言”,最扯的是,一个小姑娘愤恨地看着他说:“你压根就没有爱过我,压根就没把我往心里去过。”
赵云澜确实是英俊多金的青年才俊,但这里是龙城,缺风缺水缺时间,最不缺的就是青年才俊——而且这才俊虽然存款不少,却至今连置办个像样的房产的意愿都没有,平时花钱如流水,住的那地方压根就是个有产权酒店公寓,房间布局也像个酒店,一点也没有个家样,他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不过日子的不靠谱气息。
跟沈巍约了周日晚上,于是周六这天没别的安排,宿醉的赵云澜就心安理得地赖床到了中午才起来,靠剩下的一点干面包和茶水过了宅了一天,先是翻阅了他所能找到的各种资料,查幽冥四圣的事,之后又在游戏里度过了晚饭时间。
终于,在天已经黑了的时候,他的胃里传来一阵绞痛,把专注游戏的主人的注意力硬拉了过来。
赵云澜先是不想动,喝了杯热水打算扛过去,结果胃翻滚得越来越厉害,四十分钟后,疼得他冷汗都下来了,这才决定出门觅食。
已经立冬了,他懒得蛋疼,眼看着窗外黑灯瞎火,就十分不讲究地在睡衣外面套上条裤子,又裹了件长大衣,连袜子也没穿,这么邋里邋遢地出门了。
赵云澜熟门熟路地走出小区,过马路,拐进了一条小路,在路口的小饭馆点了一碗炒饭和一碗粥。
饭要临时下锅炒,赵云澜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得有点少,他决定不在那里傻等,摸了摸外衣兜,他打算趁这个时间去附近的小超市买条烟。
就在赵云澜横穿一条三盏路灯坏了两盏的小路时,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一个男人粗暴地说:“快点把钱拿出来,别磨蹭!”
另一个声音说:“兄弟你也别怨我们,谁都不容易,你穿得这么好,一看就是有钱人,识相点,快过年了,大家伙都平平安安的最好,你说是不是?”
哟,打劫的?
年关将近,龙城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一阵子看来治安又不怎么样。
赵云澜慢吞吞地溜达了过去,眯起眼一看,只见三四个小流氓围住了一个男人,而那被打劫的倒霉蛋,居然还是个熟人。
沈巍。
他怎么在这里?
沈巍的好脾气看来不单用在学生身上,赵云澜很快发现,他对待同志像春天一样温暖,对待敌人也像春天一样温暖,碰见打劫的,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他居然毫不反抗,连语言攻击都没有,顺从地就把钱包掏出来了!
小流氓发现这是个“软柿子”,立刻蹬鼻子上脸:“手表!这他妈要是名牌,也值个万八千的,也撸下来!”
沈巍又二话没说,把手表也接下来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赵云澜心说,他叹了口气,看不下去了,插着兜往那边走了过去。
只见打劫的小流氓一把抢过沈巍的手表,抬手把沈巍推了个趔趄,沈巍的后背撞在了墙上,脖子上露出一段红线。
“哎,看他脖子上挂了什么东西,可能是玉,”一个人说,“玛瑙翡翠也行啊。”
另一个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拽住沈巍的领子,粗鲁地把他的领口扯下了一大截,沈巍锁骨之间挂着的小吊坠露了出来——那东西不过指甲盖大,却把还没来得及走近的赵云澜的眼睛都晃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它在萤火一样的路灯灯光下,竟然能显得流光溢彩。
“这……这玩意不是钻石吧?”小流氓看直了眼,说着,就伸出肮脏的手去抓沈巍脖子上的吊坠。
就在这时,一直顺从得跟孝子贤孙一样的沈教授终于皱起了眉,抬手攥住了吊坠,开了口:“钱和东西已经给你们了,别太过分。”
他忽然沉下脸来,就像一个面人活了过来,拽他领子的人这才发现,这男人一双眼珠黑沉沉的,带着他形容不出的冷光,看人的时候,无端让人觉得有些恐惧,这让小流氓呆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松了手,往后退了半步。
不过他们很快反应过来,对方只有一个人,还是个怂人——不怂,能那么痛快地掏钱么?
呸,当扶贫吗?
离沈巍最近的一个人抬手就冲着他的脑袋扇下去——他的经验,碰见这种戴眼镜的,先出其不意照脑袋上来一下,眼镜给他打飞了,人给他打晕了,再在下盘上踹一脚,对方估计就起不来了。
可是他的手刚抬起来,还没来得及往下落,后心就被人猛地踹了一脚,小流氓只觉得胸口一闷,险些吐出一口老血来,连滚带爬地往前一扑,沈巍一侧身躲开,小流氓整个人给拍在了墙上。
沈巍愕然地抬起头,就看见赵云澜站在那,往双手中间呵了口气,搓了搓手,然后用一种比流氓还像流氓的口气说:“这大冷天的,谁在这松筋骨呢?”
他这一脚踹得石破天惊,震慑力十足,其他人愣是没反应过来,半晌,才有一个人突兀地开口问:“你……你谁啊?少管闲事啊我警告你。”
赵云澜一歪脖子,筋骨“嘎巴”一声脆响,他感觉到冷似的跺了跺脚,脸上露出了一个带酒窝的冷笑:“你知道敢警告我的孙子们,现在都在哪个猴山上扯旗呢么?”
五分钟以后,赵云澜拨通了附近派出所的电话,让他们火速来领人,打完电话,他用脚尖扒拉了一下被他踹趴下的人:“爷出来混的时候,你们这帮小丫挺的还不知道在哪吃奶呢,下次出来之前,麻烦弄清楚这是谁的地盘好吗?”
被他踩得“哎哟”一声惨叫的小混混说:“大……大哥,我……我们……嗷!”
“叫他妈谁呢?谁是你大哥?”赵云澜又一脚,“你倒会顺杆爬是吧?你爷爷我根正苗红一人民警察,哪个跟你称兄道弟,你丫哪根葱?自己把裤腰带解下来,快点!”
沈巍看着他训练有素地把一串小流氓全给绑在路灯杆子上了,居然还没心没肺地笑了。
直到这时,赵云澜才恍然发现,自己刚刚好像经历了一回英雄救美的经典桥段,这巧合实在太美好,美好得他几乎以为是自己一手安排的了。
赵云澜不禁精神一震,顿时觉得世界美好了空气清新了,连胃也不那么疼了。
他把钱包和手表还给沈巍:“没想到在这也能遇见你,没事吧?”
沈巍风度翩翩地弹了弹身上的灰,接过自己的东西:“谢谢。”
赵云澜的目光情不自禁地在他的挂坠上停了片刻,他这才看清,那原来是个空心透明的小球,光是里面装的东西散发出来的,大概是某种荧光材料。
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荧光”,赵云澜有种错觉,仿佛那个小球里面装得是一团火种,那颜色热烈又有生命力,绝不是世界上任何一种人工可以仿造的,简直……就像活得一样。
他看着那团光芒夺目的小东西,心里无端地生出某种说不出的亲切和熟悉感。
不过赵云澜立刻就意识到,自己一直盯着别人的东西看不大礼貌,于是移开了目光,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你不怕有辐射么?我听说这种特别亮的东西都对人体不好。”
沈巍把挂坠塞回自己的衣服里,贴着皮肤放好,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赵云澜不是什么好奇的人,见他不想提,立刻识趣地不说了,抬手把自己大衣扯开的一颗扣子扣上,掩住里面露出来的睡衣的一角:“这种小混混,根本就是外强中干,怕他们干什么?你吃饭了么?走,我请你吃宵夜,给你压惊。”
沈巍笑了起来:“那怎么好意思,怎么也该是我请你。”
他说着,还不忘了回头看一眼被赵云澜穿成串绑在路灯底下的小混混们,迟疑了一下:“其实他们也不容易……”
赵云澜转过身,背对着沈巍翻了个白眼,而后他想起了什么,又奇怪地问:“对了,沈老师也住这附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沈巍眼神一黯:“在这种城市,两个人可能住得很近,却一直也没见过对方,但是也说不定哪一天开始,就天天碰面了,都是缘分吧。”
赵云澜附和着笑了两声,没往心里去——作为一个死宅男,别说只是住得近,他连住同一层的邻居也认不全,实在跟“缘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沈巍不说话了,错后半步跟在他身后,在赵云澜看不见的地方,他的目光变得非常古怪,藏在眼镜片后面,晦暗不明地射出来,盯着男人的背影,好像又是贪婪、又是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