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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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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谦曾经幻想过,有一天,有一个记者会在这样一个老旧的筒子楼里发现他和他的弟弟妹妹这样像狗一样活着的人,然后记者就会拍几张照片,大笔一挥,写着“有志少年打工供弟妹上学、稚嫩肩膀扛起一个家”这样催人泪下的恶心题目,就会有政府机构上门给钱,还会有各种各样钱多得没处花的大款往他们家捐,而他只要上个电视,跟他们一起举着一张大支票合个影就可以了。

    可是呢,电视上仍然天天播“穷困大学生”“穷困中学生”“穷困小学生”这样的报道,但是没有一个找上魏谦他们。

    大概那年头穷人太多,上电视也需要像后来买车一样排队摇号。

    马上就要期末了,天气越发的冷,早晨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魏谦骑着二手的自行车披星戴月地出了门。

    他没有手套,到学校的时候双手冻得几乎没有了知觉,只好一边低着头往楼上跑,一边飞快地搓着手。

    这天,他上楼的时候正好碰见了他的班主任,班主任是一位中年的女老师,姓李,平时对他非常好——像魏谦这种读书很认真,成绩好而且态度低调不惹事的学生,如果他恰好长得也比较精神,老师又是女的,基本上就注定了他在学校是受老师格外宠爱的那一类人。

    李老师叫住他:“哎,正好碰见个小伙子,快过来帮我搬点东西!”

    魏谦帮她把学校新发的二十斤大米和两桶油领了回来,一路扛到了她的办公室,李老师笑呵呵地问他:“吃早饭了吗?”

    魏谦顿了顿,摇摇头。

    李老师从桌子底下掏出了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递给他:“早晨赖床起晚了吧,拿去吃。”

    魏谦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来道了谢。

    李老师并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那时候高中的孩子都穿校服,小伙子们除了有个别爱干净的,全都是一样的邋邋遢遢不修边幅,名牌包和地摊上买的包全都塞得满满当当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和女生要个吃完的小薯片桶,涮吧涮吧往桌上一戳就是一个笔筒。

    那时候人与人之间出乎意料地平等,表面一扫,也看不出哪个是市长的儿子,哪个是要靠打零工才能勉强度日的孤儿。

    只在开学的时候有一张家庭情况调查表,有父母工作单位一栏,魏谦盯着那个空格看了很久,末了胡编乱造地写了“个体”俩字……

    反正没人问他是活个体还是死个体。

    李老师踮起脚拍拍他的肩膀,嘱咐说:“快去吧,今天礼拜一,升旗讲话准备好了吧,快回去再看两遍,别一会忘词。”

    升旗讲话由每班轮派学生上台是学校的老传统了,魏谦上主席台之前情不自禁地挺了挺背——并不是他紧张,而是昨天晚上混战的时候后背挨了一棍子,早晨起床一看,乌青了一片,怪疼的。

    魏谦脱稿站在台上,滚瓜烂熟行云流水般地说完了他充满了梦想和主旋律的演讲稿,下面照例是全体哈欠连天的同学们敷衍礼貌的掌声。

    魏谦非常轻地笑了一下,然后退后两步,把话筒让给主持人。

    在他将要下台的时候,魏谦最后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扫视了一圈校园的全景——

    一排黄叶快要落光的银杏树,四百米的标准运动场,红砖的教学楼,那些穿着校服、少不更事的学生……还有教学楼前的几棵大樱花树,据说那是南方的樱花树和本地种杂交出来的,每年春天的时候,飘下来的花瓣有厚厚的一层,能把人的脚面都埋住,可惜他秋天入学,还没来得及看。

    魏谦像是要把这一切都装进眼睛里,然后他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顺着石阶下了主席台。

    他在所有人没有解散之前回了教室,快速收拾好了自己的一切东西,拿起提前写好的退学申请,往教务处的方向走去。

    教导主任并不了解学生情况,只是常规性地问了缘由,魏谦不想把自己弄得像贫困失学儿童一样——说了也没用,学校可能出于同情,经过艰难地周转给他弄来助学金,然而他的主要问题不在助学金,他需要更多的钱,或者更多的时间来赚钱养家。

    不能解决问题,何必把他脆弱自尊抬出来让人围观?

    于是犯了中二病的魏谦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说家要搬到外地,不能在这里继续读了。

    离开教务处,他经过篮球场,篮球体育特长生正在训练,一个球飞向他,他敏捷地伸手接下来,吹了声口哨又丢了回去,体育场上的男生冲他远远地挥了挥手:“谢了啊哥们儿!”

    魏谦对他笑了一下,可随即,他的笑容干涩了起来,他不再停留,飞快地低头走过。

    魏谦把自己沉重的书包拎到不远处的一个收破烂的大爷那里,把包里的书本纸张都倒了出来,卖了一块二毛钱,魏谦又凑了八毛,用这两块钱买了一支康乃馨,趁李老师上课,溜进了她的办公室,把花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上,然后他背着空空如也的包,离开了学校。

    他骑着自行车回家,卖早点的麻子娘儿两个还没有收摊,麻子见了魏谦,惊诧地问:“七——伊——谦儿,你、你怎么回、回来了?忘、忘、忘什么东……”

    魏谦从车上下来,把空书包甩到身后,冷静地打断了他的话:“没有,麻子,我不念了。”

    麻子仿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呆呆地重复了一遍:“不、不不、不念了?”

    魏谦:“嗯,我退学了。”

    麻子的反应总是迟钝,大概真是脑子有点问题,魏谦有时候怀疑,是不是扇他一个耳光,他都要一分钟之后才知道疼。

    脑子有问题的麻子愣愣地站在原地,足足有半分多钟,他那大疙瘩摞着小疙瘩的脸红成了一块烧红的铁碳,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片刻后,眼睛里突然充满了眼泪。

    随后麻子向他扑过来,猛地照着魏谦的胸口推了一把,魏谦踉跄了一下,自行车倒在地上,轱辘还在一圈一圈地转。

    麻子张开嘴,“啊啊呜呜”地嚷嚷一通,越是着急越是说不出来,憋了他一个脸红脖子粗,最后他忍无可忍,扯着嗓子哭了出来,声音凄厉,哭声扎耳。

    他虽然话说不利索,却有一把嚎丧的好嗓子。

    魏谦胸口堵得快要炸开。

    也许在他漫长的一生里,退学是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对于一个一直用功读书,期待着这能让他改变命运的少年而言,退学,就仿佛是他一直勉力支撑的、摇摇欲坠的天塌下来了。

    但是天塌了,魏谦也不想和麻子在大马路上抱头痛哭,难看死了。

    所以魏谦只是弯下腰,借着扶车的动作掩去了脸上一闪而过的难过表情,然后他抬起头,冲麻子挤出了一个满不在乎、乃至于显得轻蔑的笑容:“你哭什么?傻逼,我还没死呢。退学就退了,你们不都没上吗?多大点屁事,至于的么?”

    麻子哭得更凶了,声嘶力竭,忘乎所以。

    魏谦终于再说不出话来,他背着老旧的帆布包,垂着手站在麻子两步远的地方,看着他的傻兄弟用手抹了一把眼泪。

    凛冽干涩的寒风和带着盐分的眼泪冲开了麻子手上冻裂的口子,露出里面年轻而鲜血淋漓的皮肉。

    这个漫长的冬天,就从一个油条小弟狗熊一样的嚎啕大哭声中,开始了。

    魏谦走上了他的职业流氓生涯,他成了乐哥手下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打手。

    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个子刚刚挑起来,肉还没跟上骨头长,脸上也还带着稚气,他给乐哥看场子,每天沉默寡言,因为和那些三句话不离女人的大老爷们儿实在没什么话好说,打起来却总是比别人要狠,他心里似乎存着一股说不出的气。

    乐哥一开始对此非常失望,毕竟他对魏谦的期望很大,他原本想着把魏谦送到大学,让他去念法律类或者财经类专业,乐哥盘算着,自己的买卖不能老见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面上的事就要个有会钻法律空子、会做假账的人来打理好,这人得伶俐,还得完全信得过,非魏谦莫属。

    乐哥胸中原本已经排兵布阵一般地勾勒出了他未来宏伟蓝图来,每个人什么用处都是一一对号的,可他没想到自己报以厚望的魏谦竟然这么烂泥糊不上墙,高中就给他辍学不念了。

    有一段时间,乐哥已经不再去关注魏谦了,因为没用了。

    可他没想到,沉寂了一年以后,这个小子竟然打出名来了。

    魏谦毕竟是个少年,体力和真正的成年人不大好比,所以干打手这种“体力活”不大占优势,乐哥也没有很看重他,一般都只是让他白天值班——乐哥名下的娱乐场所,其实就是一家夜总会,虽然白天也开,不过就只是个普通的吃饭的地方,晚上才有重头戏。

    真有闹事的,一般也都是晚上去,这是业内共识。

    谁知偏偏三十六行,行行出流氓,而真正的流氓行当里竟然也有不良从业人员,也有罔顾职业操守之辈——那几个人隶属于本城另一家娱乐城,老总财大气粗,想挑了乐哥这个地头蛇,可偏偏人不在本地,鞭长莫及,于是派了手下安排。

    他的手下是个旷世奇人,凑齐了人怂气短臭不要脸等几大特色,一无是处得少见。

    此人仔细寻思了一阵子,觉得晚上去可能干不过人家,怕进得去出不来,但又不敢违抗老板的命令,于是别出心裁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夜总会去闹场。

    对方带了十几个外强中干的彪形大汉,雄纠纠气昂昂地来到了人员萧疏的夜总会踢馆。

    白天看场子的,要么是通过正经渠道雇佣来的保安,要么是魏谦这样被乐哥当花瓶摆着的半大孩子,装装样子可以,动手可见不了真章。

    踢馆的这几位一看就来者不善,闯进来压根没人敢拦。

    那位领头的,一屁股往大厅一坐,摆明了就是捣乱,大声污言秽语,调戏端盘子的小姑娘,酒瓶子打碎了一地,本来就不多的吃饭的客人吓得站起来要走。

    大堂经理皱皱眉,低声吩咐底下的小兄弟,让他们给乐哥打电话。

    结果小兄弟还没来得及去,穿着娱乐城制服的魏谦就面无表情地走了过去,一个闹事的人以为他是来制止的小保安,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叫你们老板来,聪明孩子别出来当炮……”

    “炮灰”俩字没说出来,他先陡然变了调子,那人一声尖叫,慌忙放开魏谦,连着往后退了五六步,面露惊惧。

    只见他胸口一道大血口子,血像喷泉一样地喷了出来,人们这才发现,魏谦手里拎着一把厨房剁骨头用的大砍刀。

    魏谦砍人毫不手软,一刀下去,他连脸都没抹擦,一手拎着砍刀,一手捡起一个碎了一半的酒瓶,招呼不打,连话也不说,直接就像是杀父仇人一样地冲上去肉搏。

    有道是“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些人避开晚上人流高峰,挑白天清净的时候过来闹事,可见本来也不是什么横的。

    于是十几个人,当场就被一个不要命的全部干翻了,以其惊世骇俗的金玉其表、熊包其中成全了这一段传奇。

    乐哥听说这事带人匆匆赶来的时候,战局已经结束了,就见了现场一地的血和酒水。

    半个身体鲜血淋漓的少年身上就剩了一件白背心,坐在沙发上,伸着胳膊让闻讯赶来的三胖哆哆嗦嗦地给他清理胳膊上的碎玻璃碴子,手不自然地垂着,也不知是脱臼还是骨折。

    然而他好像不知道疼一样,一声不吭,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低着头,全神贯注地抽着一根烟。</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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