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借你刀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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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小说里,杀手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存在的价值通常是以龙套的戏份出现,给各位大侠赚经验值的。
而在现实中,杀手并不是一次性筷子那样用完就扔的廉价消费品,而是普通人无法消耗昂贵奢侈品,甚至可以说,培养一个顶尖级的杀手耗费的费用比与身体同等重量的黄金要贵几倍。
即使在杀手泛滥的南美,在报纸上刊登的业务广告里干掉一个普通人的金额也需要在6000美金以上,当然,在某些地方用车撞死一个人只需要赔偿3000美金不到。
而在杀手的高端领域,如果接到一个干掉百亿富豪的委托,需要将他的死状伪装成旧病复发,遍身没有任何伤口,而且遗嘱的名字必须填上雇主的名字,这种高难度的任务需要极高的职业素养,需要支付的费用更是天文数字了,甚至可以占到百亿美金的百分20%以上。
林羽的专业素养也非常不错,他很少会以真实的面目出现,进大乐坊门到现在气质已经变了几变,总是自动适应身边的环境,在门前是靠心跳杀人的冷血青年,现在却是一个贵族式的神秘人物。
杀手就像塔罗牌,你永远不知道翻转的另一面是什么样的脸谱。
端着酒杯一饮而尽,抹了下酒渍后朝抛来媚眼的小姐们笑笑,全身纯黑的服装给他添了一缕神秘的邪魅味道,对女人而言,这几乎是最为可口的毒药,就在几缕目光追逐他的身影时,林羽已经找到通往其他私人包厢的出口,笑笑后迅速消失在走廊的入口处。
“好帅哦,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也许是某个大家族暗地里培养的新一代接班人?”
众人注视着这道背影议论中,显然激起了不少八卦式的探测。
在走向三号钢琴间时,一个连衣白裙,用粉红色缎带扎着马尾的女孩儿通通通的跑过身边,也许是匆忙中避让林羽的原因,被旁边盆景横出的枝丫扯住了裙角,素净的帆布鞋猛然停顿,女孩儿失去重心后娇呼着扑向地面。
林羽探出一只手稳稳扶住了女孩儿的香肩,制止了她往前扑倒的势子,然后笑了笑。
“对不起!”女孩儿慌乱的鞠了一躬。
“你的鞋带松了。”
女孩儿发现他望着自己的红花白底的帆布鞋,已经在身前蹲了下去,手指灵活的收拢着散乱的纯白鞋带,他甚至从女孩儿的裙摆上闻到了一股洗衣粉的洁净清香,清澈的眸子让他想起了寄宿在高中一星期回家一趟的沈怡。
在林羽微微出神的时候,女孩儿凝脂般的白玉脸蛋上浮出一缕红晕,蚊喃般说了声谢谢,看着他比自己弹惯钢琴后还要漂亮灵活的修长手指,暗暗猜测这是不是音乐系的师兄,不是经过自小锻炼不会拥有这样漂亮的手掌,也不会有这种熟悉的亲切感,但这种不经允许就给自己系鞋带的行为未免霸道了点?
等她回过神来,林羽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门锁清脆一响,李正红的太阳穴猛然跳了一跳,心里有一丝绷紧的丝弦在开裂。
他身后两个保镖猛虎一样蹿出,四只铁掌一左一右闪电般扣向来人的肩头,进来的青年在这一瞬间发生的变故前似乎有些慌乱,倒退了一步,刚好避开了两个大汉自以为必中的一下擒拿,又向前跨了一步,这一次没有那么侥幸,被两个大汉扣着肩胛骨推到了李正红的前面。
李正红所有的担忧一扫而空,心中无比的痛快,果然预感也会有不灵的时候,放他娘的狗屁,就这么个有些蛮力气的小农民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在两个高薪挖来的特种保镖前什么都不是。
“说,你是哪个地方冒出来的?”李正红朝自己的秘书伸出两根手指,啪嗒一声火机点燃一根上等的古巴雪茄,放在他的指缝中,眯着眼吸了一口后,李正红朝林羽笑了笑,“说吧,否则我不介意给你点苦头吃。”
林羽两只胳膊被反扭在背后,被大力压得关节咯咯作响,心头却有点儿捉弄人的笑意,嘿嘿笑道:“李老板,你也太不懂待客之道了吧?”
李正红的脸阴沉下来,对他这种高中毕业连大专都考不上的人来说,来这大乐坊只是为了迎合那位公子的口味,相比之下他更喜欢看斗鸡斗狗,斗个你死我活血流一地才过瘾,人到中年后,他甚至会怀念年轻时提着片刀带着兄弟在街头迸血的感觉,当下挥了挥手,“挑了手筋脚筋找个地方扔了。”
“老板,你想看现场直播?”左边的保镖舔了舔嘴唇,露出一缕狞笑,往腰后摸了一把十分精致的折叠刀,正要割断林羽的手腕,没想到这个小白脸朝他笑了笑,轻声道:“借你刀用一下。”
这话客客气气的,跟小学时跟同桌的女同学借橡皮擦一样自然,但李正红的瞳孔收缩,他的眼睛清晰发现林羽的手臂从四条铁臂中挣脱,手指夹在那柄寒光毕露的折叠刀忍上,一别一滑,拿刀的大汉只来得及惨叫一声,已经被林羽手中的刀割断了一根手筋。
李正红看见自己的手下被挑断手筋后,仅仅眉头跳了跳,端起了放在面前的酒液喝了一口,轻声道:“干掉他!”
聪明的商人从不会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李正红也不会将自己的安全交给两个保镖,尤其在这种多事之秋的时候,在两名大汉被林羽划破手腕的同时,房间里仍有两个人,除了形影不离的秘书外,还有个带着鸭舌帽,身穿灰色大衣的青年男子。
林羽径直看向了灰衣男子,因为给他的威胁最大,灰衣男子的手枯瘦得跟鹰爪差不多,腰间微鼓,几乎在0.5秒不到的时间里,铁条一样乌黑的手指就探在了枪身上,瞄准,在狭小的空间里几乎毫无困难的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随后手指娴熟的勾上了扳机。
这绝对是和上一次的枪手同一类型的人物,平时总是默默无闻的潜伏在黑暗中,靠近猎物后像一条响尾蛇般跃起,伺机一击必杀。
林羽的大脑有种兴奋过度的眩晕,死亡降临前的危险感觉像是一剂强力吗啡,迅速唤醒潜藏在体内的意识,手里的折叠刀以一个非常漂亮的弧线掠过四米不到的空间。
0.5秒的时间够那个灰衣男子执行拔枪,瞄准和准备射击三个动作,也够林羽将锋利的折叠刀钉上他的手腕。
那柄枪滑落向地,最终掉在林羽的手掌里,同时耳边已经有了敲击子弹底火的声响,李正红的秘书永远都是一套洁白的西装,现在戴着能够消除指纹的纯白手套,手里握着一把十分精致的银色左轮手枪,这种本应该给有钱人珍藏把玩的枪械吐出绚丽的火花,点向林羽的左侧太阳穴。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在大多小说里,杀手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存在的价值通常是以龙套的戏份出现,给各位大侠赚经验值的。
而在现实中,杀手并不是一次性筷子那样用完就扔的廉价消费品,而是普通人无法消耗昂贵奢侈品,甚至可以说,培养一个顶尖级的杀手耗费的费用比与身体同等重量的黄金要贵几倍。
即使在杀手泛滥的南美,在报纸上刊登的业务广告里干掉一个普通人的金额也需要在6000美金以上,当然,在某些地方用车撞死一个人只需要赔偿3000美金不到。
而在杀手的高端领域,如果接到一个干掉百亿富豪的委托,需要将他的死状伪装成旧病复发,遍身没有任何伤口,而且遗嘱的名字必须填上雇主的名字,这种高难度的任务需要极高的职业素养,需要支付的费用更是天文数字了,甚至可以占到百亿美金的百分20%以上。
林羽的专业素养也非常不错,他很少会以真实的面目出现,进大乐坊门到现在气质已经变了几变,总是自动适应身边的环境,在门前是靠心跳杀人的冷血青年,现在却是一个贵族式的神秘人物。
杀手就像塔罗牌,你永远不知道翻转的另一面是什么样的脸谱。
端着酒杯一饮而尽,抹了下酒渍后朝抛来媚眼的小姐们笑笑,全身纯黑的服装给他添了一缕神秘的邪魅味道,对女人而言,这几乎是最为可口的毒药,就在几缕目光追逐他的身影时,林羽已经找到通往其他私人包厢的出口,笑笑后迅速消失在走廊的入口处。
“好帅哦,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也许是某个大家族暗地里培养的新一代接班人?”
众人注视着这道背影议论中,显然激起了不少八卦式的探测。
在走向三号钢琴间时,一个连衣白裙,用粉红色缎带扎着马尾的女孩儿通通通的跑过身边,也许是匆忙中避让林羽的原因,被旁边盆景横出的枝丫扯住了裙角,素净的帆布鞋猛然停顿,女孩儿失去重心后娇呼着扑向地面。
林羽探出一只手稳稳扶住了女孩儿的香肩,制止了她往前扑倒的势子,然后笑了笑。
“对不起!”女孩儿慌乱的鞠了一躬。
“你的鞋带松了。”
女孩儿发现他望着自己的红花白底的帆布鞋,已经在身前蹲了下去,手指灵活的收拢着散乱的纯白鞋带,他甚至从女孩儿的裙摆上闻到了一股洗衣粉的洁净清香,清澈的眸子让他想起了寄宿在高中一星期回家一趟的沈怡。
在林羽微微出神的时候,女孩儿凝脂般的白玉脸蛋上浮出一缕红晕,蚊喃般说了声谢谢,看着他比自己弹惯钢琴后还要漂亮灵活的修长手指,暗暗猜测这是不是音乐系的师兄,不是经过自小锻炼不会拥有这样漂亮的手掌,也不会有这种熟悉的亲切感,但这种不经允许就给自己系鞋带的行为未免霸道了点?
等她回过神来,林羽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门锁清脆一响,李正红的太阳穴猛然跳了一跳,心里有一丝绷紧的丝弦在开裂。
他身后两个保镖猛虎一样蹿出,四只铁掌一左一右闪电般扣向来人的肩头,进来的青年在这一瞬间发生的变故前似乎有些慌乱,倒退了一步,刚好避开了两个大汉自以为必中的一下擒拿,又向前跨了一步,这一次没有那么侥幸,被两个大汉扣着肩胛骨推到了李正红的前面。
李正红所有的担忧一扫而空,心中无比的痛快,果然预感也会有不灵的时候,放他娘的狗屁,就这么个有些蛮力气的小农民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在两个高薪挖来的特种保镖前什么都不是。
“说,你是哪个地方冒出来的?”李正红朝自己的秘书伸出两根手指,啪嗒一声火机点燃一根上等的古巴雪茄,放在他的指缝中,眯着眼吸了一口后,李正红朝林羽笑了笑,“说吧,否则我不介意给你点苦头吃。”
林羽两只胳膊被反扭在背后,被大力压得关节咯咯作响,心头却有点儿捉弄人的笑意,嘿嘿笑道:“李老板,你也太不懂待客之道了吧?”
李正红的脸阴沉下来,对他这种高中毕业连大专都考不上的人来说,来这大乐坊只是为了迎合那位公子的口味,相比之下他更喜欢看斗鸡斗狗,斗个你死我活血流一地才过瘾,人到中年后,他甚至会怀念年轻时提着片刀带着兄弟在街头迸血的感觉,当下挥了挥手,“挑了手筋脚筋找个地方扔了。”
“老板,你想看现场直播?”左边的保镖舔了舔嘴唇,露出一缕狞笑,往腰后摸了一把十分精致的折叠刀,正要割断林羽的手腕,没想到这个小白脸朝他笑了笑,轻声道:“借你刀用一下。”
这话客客气气的,跟小学时跟同桌的女同学借橡皮擦一样自然,但李正红的瞳孔收缩,他的眼睛清晰发现林羽的手臂从四条铁臂中挣脱,手指夹在那柄寒光毕露的折叠刀忍上,一别一滑,拿刀的大汉只来得及惨叫一声,已经被林羽手中的刀割断了一根手筋。
李正红看见自己的手下被挑断手筋后,仅仅眉头跳了跳,端起了放在面前的酒液喝了一口,轻声道:“干掉他!”
聪明的商人从不会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李正红也不会将自己的安全交给两个保镖,尤其在这种多事之秋的时候,在两名大汉被林羽划破手腕的同时,房间里仍有两个人,除了形影不离的秘书外,还有个带着鸭舌帽,身穿灰色大衣的青年男子。
林羽径直看向了灰衣男子,因为给他的威胁最大,灰衣男子的手枯瘦得跟鹰爪差不多,腰间微鼓,几乎在0.5秒不到的时间里,铁条一样乌黑的手指就探在了枪身上,瞄准,在狭小的空间里几乎毫无困难的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随后手指娴熟的勾上了扳机。
这绝对是和上一次的枪手同一类型的人物,平时总是默默无闻的潜伏在黑暗中,靠近猎物后像一条响尾蛇般跃起,伺机一击必杀。
林羽的大脑有种兴奋过度的眩晕,死亡降临前的危险感觉像是一剂强力吗啡,迅速唤醒潜藏在体内的意识,手里的折叠刀以一个非常漂亮的弧线掠过四米不到的空间。
0.5秒的时间够那个灰衣男子执行拔枪,瞄准和准备射击三个动作,也够林羽将锋利的折叠刀钉上他的手腕。
那柄枪滑落向地,最终掉在林羽的手掌里,同时耳边已经有了敲击子弹底火的声响,李正红的秘书永远都是一套洁白的西装,现在戴着能够消除指纹的纯白手套,手里握着一把十分精致的银色左轮手枪,这种本应该给有钱人珍藏把玩的枪械吐出绚丽的火花,点向林羽的左侧太阳穴。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